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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和丽自然资规法〔2022〕15号《关于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13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079653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名称: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下库拌合站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松阳县竹源乡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4、适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0.2345公顷
6、使用期限: 四年
7、公示期限: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13日(10天)
8、公示地点: 松阳县竹源乡黄庄村现场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