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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14:10:02点击数:

县直各单位:

2020 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改革完成以来,全县事业单位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加完善,公益履职和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巩固前期改革成果,健全事业单位机构职责体系和体制机制,根据省委、市委编办工作要求,定于近期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回头看”评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对照《松阳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工作实施意见》(松机改〔2019〕33 号)、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等,重点评估改革后机构职能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落实党的全面领导情况。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情况。

(二)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一是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与机构编制规定一致性,整合组建单位明合暗分情况。二是职责整合、划转情况,职责边界界定与职责交叉情况,跨单位职责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情况等。三是公益职能履行情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承担行政职能的情况。四是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政事权限确定情况,事业单位独立运行情况。

(三)运行融合情况。职能融合、业务融合、人员融合情况,行政、人事、收入分配等规章制度制定及运行情况。

(四)规范管理情况。一是按程序办理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情况。二是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特别是“僵尸单位”等注销情况。三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信息更新情况。四是超编或超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编内人员出入编、编外聘用人员合同等管理情况。五是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

(五)风险管控情况。一是人员转隶、安置等环节不稳定因素和风险隐患,以及应对措施和责任机制情况。二是改革过渡期超编、超职数人员消化情况。三是因职责边界不清晰、职责划转不到位、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造成的风险隐患等情况。

二、评估对象

纳入 2019 年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范围的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完成后新设立的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

三、工作安排

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要对照评估内容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材料(详见附件 1),填写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情况自评表(详见附件2)和超编超职数消化情况表(详见附件 3),于 2024 年 1 月 12日(周五)前加盖公章报县委编办。报送情况列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四、工作要求

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评估工作,督促事业单位限期完成问题整改,研究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思路和举措。事业单位要全面检视问题和不足,狠抓整改落实,切实做好事业单位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改革成果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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