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 十一届县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松阳县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8 22:37:2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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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1日至7月3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0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问题56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52个、正在整改4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8人,建立完善制度7项,清退款项3.6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落实学习要求打折扣”问题,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带头反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建设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等突出问题产生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同时利用夜学、党组理论学习等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开展理论学习,整改期间共计开展夜学3次,党组理论学习5次。

针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编制《松阳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谋划年度计划,按照项目成熟度,开展前期工作流程,加强项目政策处理情况对接,同时抽调人员成立项目推进工作组,不定期开展实地检查,推动重点难点项目的工作进度。整改期间,已组织实地督促检查9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针对“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建立安全生产季度检查工作机制,通过季度检查,压实建设单位首责,全面排查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对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理,2023年累计行政处罚14起,处罚金额57000元,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二、关于“营商环境短板弱项较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了竣工验收"多验合一"改革,推行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建设规划核实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等事项统一验收,目前建筑许可办理综合天数明显改善。

(二)制定了我县房地产预售价格确定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房地产预售价格管理,明确第三方评估后,由局班子会议确定价格要求,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三)结合实际修订印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规范管理。同时利用夜学,组织干部学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三、关于“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县内国企为主体,择优选取合资对象成立城乡水务运维合资公司,负责全县城乡污水运维工作,加强专业车辆、设备的配备以及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运维服务管理水平。

(二)建立第三方运维企业考核机制,明确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实际对第三方运维企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合同约定,扣除运维费用应付款项的40%。

(三)建立《松阳县建设局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同时对无组织实施的合同问题进行整改,目前已重新签订合同,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落实意识形态交办单工作要求,并做好留痕。整改期间开展意识形态督查工作,同时在今年11月份股级干部提任中,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股级干部提任工作中,并按照组织部要求撰写考察材料将意识形态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制定了《市政园林服务中心公共安全舆情预案》,发现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进行处置,最快时间消除影响,对1名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

五、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期间抽查两个项目合同,并终止了一项未按合同实施的项目。同时在新修订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考核要求,业务科室(单位)需按项目实际制定对第三方的考核办法,定期考核,建立台账。同时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二)利用11月份夜学,组织干部学习政府采购及合同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文件精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明确采购合同签订流程。

(三)加强预算编制审查指导,明确预算编制完成后由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审核后,再由局党组审议。2024年预算已经由下属单位、局属各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局党组审议,重点审议预算项目测算依据及说明。

六、关于“内部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局内部审计工作组,充实内部审计人员,要求内审人员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同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借调和聘请具有专业知识人员协助内部审计工作,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二)制定《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车管理办法》,统一规范公车使用审批手续,并实行统一标志、统一加油、统一维修、统一停放。完成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固定资产清点排查工作,对局下属事业单位4辆业务车辆的车况、停放位置管理人员等信息进行排查并分类处置。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开展全面自查自纠,清退各类违规资金3.6231万元,对6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提醒。

(二)利用夜学组织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财务人员学习《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松阳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财务审核等文件,提高公务接待及财经纪律意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范围、接待费用标准及陪餐人数,严格执行财务审核报销相关规定。

八、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党组会,终止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两份违规协议,并根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要求,委托第三方咨询单位开展两个项目预算测算工作,下步将根据结果重新签订协议。制定《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并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九、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重新部署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对岗位廉政风险进行重新排摸,共计排查风险隐患71个,制定防控措施118项,对相关负责人1名进行了约谈提醒。

(二)针对“廉政谈话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方式,重新学习相关要求,并要求局党组成员严格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一年不少于两次廉政谈话,对局党组成员廉政谈话记录本进行了核查,截至11月底全体党组成员已按要求完成任务。

十、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制度管人管事,制定印发《请销假及考勤制度》《公车管理》《合同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局内部管理。

(二)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在夜学中专门开设党风廉政专栏,每月定期学习相关文件,11月夜学开展了“两片一课助清廉”活动。

(三)严格按照《松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合理化干部年龄结构,2023年11月两位干部因年龄较大免去股级职务,提任四名年轻股级干部,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目前全局股级干部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已由45.5%提高到52%,年轻干部比例由27.3%提高到40%。

(四)对机关大楼电子签到设备进行全面更新,由局办公室统一对请销假情况进行汇总,并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抽查通报。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十一、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人事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业务能力,严格按照《松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要求,提拔任用干部,并充实人事干部队伍已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负责人事工作。

(二)组织相关干部学习《松阳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松阳县关于加强关键岗位股级干部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提高干部任用相关业务能力。同时落实专人负责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及归档,并定期进行自查。

十二、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2月8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就党建工作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思想认识,同时明确每年组织一次全局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党务干部培养,更加专业的落实党员先锋考评等业务工作。12月中旬,对下属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查,整体情况较好。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十三、关于“党组议事规则、系统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制定并印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要求,需上党组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整改期间,党组会已审核通过“三重一大”事项20余项。同时对2名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十四、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对在巡察整改中流于形式、敷衍了事的干部一律严肃问责,同时对下属单位存在的合同外支付情况、违规招待等问题开展全面自查,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约谈提醒。

下一步,中共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还未整改完成的工作,按照整改,积极抓紧整改。二是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强化责任科室(单位)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涉及到全局的问题,调动全局人员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做好工作。三是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的建立,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8-8072208(工作时间);电子邮箱17478229@qq.com。

中共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