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乡村振兴局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就业帮促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12 1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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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0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低收入农户就业帮促,强化公益性爱心岗位开发,切实提升低收入农户工资性收入,推动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现将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万元下达给你们,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将低收入农户就业与基层社会保障建设有机结合,正确引导并鼓励低收入农户在公益性爱心岗位就业,为各乡镇(街道)、村提供基础的公益性服务,促进低收入农户实现就业、持续增收。

二、扶持对象

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

三、岗位范围及安排计划

根据乡镇(街道)、村工作特点,体现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要求,结合当地项目建设和公益活动等实际,开发劳动保障、便民服务、护林防火、消防安全协管、各项宣传、保洁护绿、村庄整治、水电管理等公益性爱心岗位。岗位数量安排计划具体详见附件1。

四、扶持标准

公益性爱心岗位上岗人员按照500元/月给予补贴,原则上从省级下达的财政衔接资金中予以列支。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上岗协议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村帮低收入农户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已享受县级及以上相应扶持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本项补贴。

五、实施流程

(一)各村要结合实际开发各类公益性爱心岗位,填写《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安排审批表》(附件2),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做好岗位申报、宣传、调查摸底等工作。由村委会名义上报审批表至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报乡村振兴局存档备案。

(二)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可向当地乡镇(街道)、村进行申报,填写《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申报表》(附件3)。各乡镇(街道)、村要及时受理,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要求,做好上岗人员身份核实、岗位审核等工作。

(三)公益性爱心岗位就业安置情况需在本乡镇(街道)及所在村进行公示10天(乡镇、村两级均需公示,详见附件4)。

六、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公益性爱心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对各村公益性爱心岗位人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各乡镇(街道)应做好公益性爱心岗位人员上岗及退出工作,并及时将岗位落实情况录入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应用系统。

(三)公益性爱心岗位人员使用、管理和系统维护等情况将作为低收入农户增收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各乡镇(街道)应按实结算补助资金并及时发放到户,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截留、均分扶持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11月底前将补助明细汇总表(附件5)报至县乡村振兴局备案。联系人:金美芳,联系方式:1*******5(687715)。


附件:1.2023年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安排

计划表

2.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安排审批表

3.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申报表

4.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就业公示表

5.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补助明细汇总表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1

2023年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安排计划表

乡镇(街道)      

公益性爱心岗位数量(个)

安排资金(万元)

西屏街道

22

2.2

水南街道

11

1.1

望松街道

10

1

古市镇

15

1.5

象溪镇

13

1.3

玉岩镇

14

1.4

大东坝

17

1.7

新兴镇

22

2.2

叶村乡

8

0.8

斋坛乡

7

0.7

三都乡

10

1

四都乡

5

0.5

竹源乡

7

0.7

樟溪乡

8

0.8

赤寿乡

8

0.8

枫坪乡

10

1

安民乡

4

0.4

板桥乡

5

0.5

裕溪乡

7

0.7

合计

203

20.3


附件2

         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安排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岗位名称

岗位地点

岗位职责

报酬

(元/月)

申请数量

(个)

备注































合计







乡镇(街道)审批意见


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申请单位为各村委会,由所辖各乡镇(街道)审批汇总后,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附件3

         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周岁)


家庭住址


乡镇(街道)   村  自然村


社会保障卡号


联系电话


岗位名称


上岗时间


岗位地址



村民委员会审核意见


符合条件,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街道) 意见


经核实,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需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同时附上岗协议及保险费缴纳证明。


附件 4

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就业公示表


经乡镇(街道)班子会/村三委商议,拟开发低收入农户爱心岗位         个,安置低收入农户        人,

岗位补贴500元/月/人,详见下表:

序号

户主姓名

上岗人员姓名

性别

岗位名称

上岗时间

(年、月)

计划用工时间(月数)






















公示时间 10 天: 年 月 日至 月 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联系人:*** ,电话:***。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

年 月 日



附件 5

          年松阳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爱心岗位补助明细汇总表


乡镇/街道(盖章): 

序号

户主姓名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农户类型

岗位名称

用工类别

用工时间

(月)

保险费

(元)

工资

(元)

补助合计

(元)







































































注:农户类型,即低收入农户类型,分低边户、低保户、特困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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