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2021年县政府第89次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城光联链智慧交通设备生产线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及因厂房面积调整签订的补充协议,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本单位审核,决定给予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年度厂房租金返还奖励103.2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72093,联系人陈金辉。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地址:松阳县青云路208-1号;邮编:323400)。
附: 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年度厂房租金补助明细
序号 | 企业名称 | 政策依据 | 奖励内容 |
1 | 浙江城光联链科技有限公司 | 松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89号 | 前三年租金先交后返,由乙方先行支付后,租金(不含税)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返还。 |
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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