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之一。松阳县新兴镇人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影响力、协调力,联合松阳县人民法院、新兴镇综治办,利用文化礼堂、共享法庭等场所开展调解,以开在群众家门口的流动“代表调解会”,促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民情日记把民生问题“记”。在代表驻站活动日和选民开放日,驻站代表带着民情日记本接访群众、走访选区,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接触,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详细了解相关情况。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纠纷,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对本镇本村民风习俗和群众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耐心劝解做“和事佬”。内孟村大畈自然村有群众反映邻居种植十几棵10多公分粗的竹子,其竹叶严重影响房顶排水,多次沟通无果。掌握情况后,人大代表联合村干部实地察看并与种植户现场沟通,最终促使种植户砍掉有影响的竹子。对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或法援联动调解的问题作详细记录,分为政策类、经济类两个类别提交至新兴镇人大。
政策解析让急难愁盼“缓”。针对因政策不了解或政策落实不满意导致的政策类矛盾纠纷,镇人大主席团组织代表审阅相关文件、政策执行资料后,督促镇政府有关科室一一进行核查,并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落实情况说明,消除群众猜疑,疏导群众情绪。镇人大代表李花根在走访选民中,通过选民扫码提建议,获取到一条村民李某怀疑村委挪用了该村小组生态林面积的线索,便将问题上报新兴镇人大,镇人大将该问题转交镇政府,督促核查近几年该村小组省级生态公益林发放情况以及有关政策文件,并向群众做好解释。看着发放表格和政策文件,群众消除了自身疑惑和对村委的质疑。今年以来,新兴镇人大已对群众反映的8单政策矛盾问题向镇政府进行了交办,均得到解决,经测评,群众满意率为99.3%。
释法明理促争执双方“和”。当涉及较大经济利益纠纷、土地纠纷时,案件和矛盾往往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等特点。新兴镇人大根据纠纷双方及矛盾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调处方案,建立“代表匹配调解”工作机制,依据人大代表职业特长、工作优势等,挑选适合的人大代表,并邀请松阳县法院法官、村干部主任、镇综治办、镇司法所等同志在新兴镇人大联络站召开调解会,提供法律咨询、信访答疑、诉前调解等服务。同时,着力搭建“解纷”平台,让矛盾双方坐下来换位思考、有效沟通,再以调解案件本身为基础,向矛盾双方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最后从情、理、法的角度劝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方案,促进双方握手言和。对协商不成的案件,则引导其走司法诉讼途径解决。通过以上途径和方法,新兴镇人大结合我国土地政策演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成功协商调解了涉及上安村两个自然村之间的山田纠纷,成功化解谢村村经济合作社3年半账户被起诉冻结的债务问题。
接下来,新兴镇人大将继续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现场调查、释法普法、“家门口调解”等方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监督防线”作用,让矛盾双方坐得下来、说得清楚、听得进去,促成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