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非粮化”整治后水系等改造提升项目(区域协调)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3-19021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9-04 15:19:24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樟溪乡人民政府:

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上报松阳县2023-2025年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实施方案的函》(松政函202365号)、《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松阳县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松农发202337号)等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相关约定,决定从2023年区域协调项目2023年“非粮化”整治后水系等改造提升项目安排资金371万元用于松阳县樟溪乡2023年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等提升改造工程。

请樟溪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好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建设档案,规范财务制度。同时按照相关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94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