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松宣〔2022〕12号)有关规定,经申报、评审等程序,现将2022年度松阳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3年9月4日至9月12日,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反映问题(联系方式:0578-8077939)。
序号 | 企业 | 符合政策 | 扶持金额(万元) |
1 | 丽水撷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会展活动补助奖励。本县文化企业参加由县委县政府及文化产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参加县外(浙江省内)文化产业知名展会的,每场展销补助1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参加省外知名文化产业展会的,每场展销补助2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 | 1 |
2 | 丽水四两茶叶有限公司 | 1 | |
3 | 浙江森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规(限)上文化企业奖励。企业首次上规(上限)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次年仍保留规(限)上企业的,给予奖励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年度报表数据为准,下同)较上年增长20%的,给予奖励6万元。 | 16 |
4 | 浙江华威门业有限公司 | 5 | |
5 | 松阳县大数据运营有限公司 | 中小微型企业奖励。文化企业经营满一年的,当年度在全县文化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年度报表数据为准)排名前五位的,给予奖励3万元,三年内不重复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除外) | 3 |
6 | 浙江松阳金星文教用品有限公司 | 3 | |
7 | 浙江国彩颜料有限公司 | 3 | |
8 | 松阳县兰雪印苑文化服务有限公司 | 3 | |
9 | 松阳县天宏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3 | |
10 | 松阳县双龙广告有限公司 | 中小微型企业奖励。文化企业经营满一年的,当年度在全县文化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以税务部门年度报表数据为准)排名第六位至第十位的,给予奖励2万元,三年内不重复奖励(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20%以上的除外) | 2 |
11 | 丽水卓越文具制造有限公司 | 2 | |
12 | 丽水浙凡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 2 | |
13 | 松阳县松华广告有限公司 | 2 | |
14 | 松阳高腔传承发展有限公司 | 2 | |
15 | 松阳县力溪连环画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中小微型企业奖励。具有一定特色和发展前景、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可培育的数字类、文化创意类、影视类文化企业,可给予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3 |
16 | 丽水市创想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 3 | |
17 | 丽水问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3 | |
18 | 松阳县以琳工艺品厂 | 3 | |
19 | 松阳县天艺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 |
中共松阳县委宣传部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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