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的有效性、传播力和影响力,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决定开展第三届法治微视频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民心 喜迎亚运二、活动时间
活动从2023年6月开始,分成四个阶段:
(一)作品征集阶段:6月—9月上旬;
(二)初评展播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
(三)专家评选阶段:10月下旬;
(四)获奖作品展播阶段:11月-12月。
三、参与主体
全县各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各影视传媒机构及影视文化爱好者。
四、题材内容
(一) 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突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
(二) 充分展示法治松阳建设的显著成就,宣传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情况,宣传法治建设进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展望新时代松阳法治建设的广阔前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敬畏法律、尊重生命的意识,持续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 面向社会公众,围绕宪法、民法典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法律条文寓于案例故事中,通过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让法律条文入脑入心,提升全社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松阳建设的参与度。
五、作品要求
(一) 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蕴涵法治元素,体现法治精神,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呈现大主题,讲述鲜活的法治故事。
(二) 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三) 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四) 参赛作品正片中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五) 参赛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往年参赛作品不得再次参评报送。
(六) 本次参赛作品形式分为创意型短视频、创作型宣传片、公益广告三类。要求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六、活动组织
(一)组织报送
1.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其他县直单位推荐法治微视频作品数量至少1件(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推荐本系统法治微视频作品数量至少1件,推荐动漫微视频作品至少1件)。
2.参赛作品及相关登记表统一报县普法办,由县普法办推荐至丽水市普法办。推荐报送情况列入本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中。推荐报送作品请于9月8日前通过浙政钉报至松阳县普法办。
(二)个人报送
个人参赛作品必须具备对该作品享有完整著作权和版权,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送,填写参赛作品登记表和承诺书,随作品一同发送。
(三)报送方式
作品采用“在线上传”方式报送。作品可直接报送邮箱: **********@qq.com或上传百度网盘后设置为永久有效,将下载地址和提取码发送至邮箱。报送的作品请注明“作品名称+申报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8日。
联系人:刘丽丽,联系电话:057*******76
附件:第三届法治微视频大赛推荐表
松阳县司法局 松阳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