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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浙财农〔2023〕27号)文件,现将2023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7万元安排计划(详见附件)予以下达。
请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合理规范使用各项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计划表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安排计划表
序号 | 乡镇村 | 项目名称 | 建设主体 | 项目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补助金额 (万元) |
1 | 望松街道吴弄村 | 分布式屋顶 光伏发电项 目 | 松阳县两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租赁厂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站,年投资回报率不低于7%。 | 500 | 43.4 |
2 | 新兴镇平卿村 | 43.4 | ||||
3 | 三都乡下田村 | 43.4 | ||||
4 | 安民乡苏马坪村 | 43.4 | ||||
5 | 裕溪乡裕溪村 | 43.4 | ||||
合计 | 500 | 217 |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