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引导和支持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切实解决低收入农户因学致贫问题,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2023年在册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子女。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
二、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每学年给予每生3000元的助学补助(包括顶岗实习)。
三、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需提供子女就读学校在校证明、户口簿等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松阳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经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确认,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
(二)乡镇(街道)审核并填写《松阳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经乡村二级同步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教育局对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异议后,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进行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联合发文,并将助学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四、申报材料
(一)《松阳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表》(详见附件1);
(二)学生及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三)在读证明,其中:1.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需提供在校生档案信息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就读松阳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松阳技工学校)的学生无需提供;2.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全国技工院校学籍查询系统截图等。
备注:2023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如学信网还未备案,可提供就读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和入学登记注册信息的学生证复印件(若无学生证复印件,也可提供其他在校证明材料)。
五、其他要求
助学补助按学年申报,请各乡镇(街道)积极做好宣传、申报、审核、公示等工作,并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1(纸质材料)、附件2(电子表格)、公示照片和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县乡村振兴局沈聪英,联系电话:8062531。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和人员排摸,确保按时完成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工作。
附件:1.松阳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表
2.松阳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
附件2:2023年度松阳县 乡镇(街道)雨露计划申报汇总表.xls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0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