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油茶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政策解读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19344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3-09-22 10: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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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叶、香榧、油茶”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台《松阳县油茶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行动方案》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油茶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茶叶、香榧、油茶”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出台《松阳县油茶全产业链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2022年以来,随着《加快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林改发〔2022〕130号)、《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木本油料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浙林改〔2022〕54 号)、《浙江省林业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油茶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林改〔2023〕30号)等政策的陆续出台,我县现有的林业产业三年行动方案已不能完全符合最新的政策要求。为此,结合我县油茶产业的发展情况,并充分参考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起草出台了《行动方案》,进一步研究发展目标和扶持政策,明确单位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提高项目质量,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3-2025年,实现油茶造林1.23万亩,幼林抚育1.3万亩,成林改造1.38万亩。新建基地道路20公里,基地道路硬化15公里,新建作业道15公里,建设蓄水池1000立方米。培育油茶省级示范基地1个;培育标准化加工企业1家,实施技改提升;实现部分“机器换人”,开展品牌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等。

三、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包括五大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为目标,以推动山区农民增收为支点,用好用足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油茶产业发展支持政策,扎实推进我县的油茶保供生产工作。

第二部分,建设目标。包括建设高标准油茶林、完善林业生产设施、提升风险保障、优化加工生产、推动科技强林和机械强林。

第三部分,建设要求与扶持政策。包括高标准油茶林建设、林业生产设施建设、气象指数保险、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化加工场建设、机械化建设、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建设要求和扶持政策。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计划申报审核管理、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检查验收、加强资金管理。

第五部分,附则。包括严格执行申报、核查、公示和奖补工作流程及施行日期。

四、主要特点

一是鼓励高标准油茶林建设。自2023年开始,对新造油茶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补助1500元/亩;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开展油茶种植的,按照60株/亩折算,补助800元/亩;对2022年及以后营造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的油茶幼林进行抚育,从造林后第二年开始连续三年给予每年200元/亩的扶持;2008年及以后营造的油茶成林抚育改造,补助300元/亩;老油茶林(多为上世纪营造的老油茶林)抚育改造,补助800元/亩。

二是扶持林业生产设施建设。新建基地道路,补助6万元/公里;道路硬化,补助85元/平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公里;建设作业道宽度60厘米-120厘米,补助60元/平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6万元/公里;新建蓄水池,补助500元/立方米。

三是鼓励气象指数保险。对油茶种植面积50亩及以上且开展气象指数保险的经营主体,补助50%的保费。

四是鼓励示范基地建设。对获得浙江省道地药材示范基地、“一亩山万元钱”高质量示范基地等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荣誉的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同一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五是鼓励标准化加工场建设。对新建油茶标准化生产加工场,根据相关标准评定合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通过 SC 国家食品许可认证且正常生产的加工场实施技改提升,新增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50%进行补助,每个加工场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六是推进机械化建设。对新购置未列入中央、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履带(微型)运输车、小微挖机、割灌(草)机、油茶脱壳机、油茶籽烘干机、榨油机等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使用太阳能杀虫灯、电子监控,新增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元/台。同一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七是扶持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经许可并规范使用“浙山珍”“丽水山耕”等公用品牌+“企业商标”推广油茶品牌的,外包装费用给予发票额度30%的补助,每个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对于参加林业部门组织或推荐的省级以上农林产品展览、展销及赛事活动,按参加县外省内、与浙江接壤省份、与浙江不接壤省份,分别给予相应经营主体补助0.3万元、0.5万元、1万元,获得金奖等最高奖项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其它等级奖项的给予0.3万元奖励,同年度同类产品按照获奖最高等级给予奖励。

八是鼓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国家级林草乡土专家、省级林业乡土专家、县级林业乡土专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指导等服务,对促进当地油茶产业发挥示范推广作用的,分别每年给予奖励0.3万元、0.2万元、0.1万元。

五、注意事项

(一)油茶成林改造,指的是对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且已进入投产期的油茶林进行抚育,实现低产林改造。成林抚育类型分两种:一是2008年及以后营造的油茶成林改造抚育,主要采取砍劣留优、劈灌施肥、整形修剪等抚育措施,将密度调整至56-74株/亩;二是老油茶林改造,是针对 2008 年以前造林地块(多为上世纪种植老油茶林),主要采取“砍密衰老株、补植新品种”,结合劈灌施肥、整形修剪等抚育方式,将密度调整至56-74株/亩。

(二)林业机械化建设,是对新购置未列入中央、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履带(微型)运输车、小微挖机、割灌(草)机、烘干机、油茶脱壳机、榨油机等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台,经营主体三年内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对已列入中央、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设备,不再重复补助或累加补贴。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建设目标的变化

之前的政策:2020-2022年,实现油茶新造9000亩、抚育6000亩,树体培育750亩;培育油茶标准化加工企业3家;培育油茶精品园3个。

现在的政策:2023-2025年,实现油茶造林1.23万亩,幼林抚育1.3万亩,成林改造1.38万亩;培育油茶标准化加工企业1家,对标准化加工场实施技改提升;培育省级示范基地1个;持续开展油茶灾害气象指数保险。

(二)油茶产业建设要求和扶持政策的变化

之前的政策:新造面积在 3—30 亩的,给予每亩500元的扶持;在30 亩以上的,给予每亩800元的扶持,每亩造林密度均为75--90 株。面积在 30 亩以上的重点新品种油茶成林开展树体培育,给予每亩 200 元扶持。

现在的政策:新造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补助1500元/亩;结合松材线虫病除治开展油茶种植,按照60株/亩折算,补助800元/亩。对2022年及以后新造面积10亩及以上的油茶幼林抚育,从造林后第二年度开始连续三年给予每年200元/亩的扶持。对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且已进入投产期的油茶林,2008年及以后营造的油茶成林改造抚育,补助300元/亩;老油茶林采取“砍密衰老株、补植新品种”的方式进行抚育改造,补助800元/亩。

(三)林业生产设施建设要求和扶持政策的变化

之前的政策:新建林区道路,每公里扶持5万元;开展水泥硬化浇筑宽度80cm、厚度8cm 的操作道(或选择美观牢固的石块砌筑),给予每公里5万元的扶持。

现在的政策:新建林区道路,补助标准为6万元/公里;道路硬化宽3米-4米,混凝土浇筑厚度16厘米及以上,补助85元/平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公里;建设作业道宽度 60厘米-120厘米,混凝土浇筑厚度8厘米及以上(或选择美观牢固的石块砌筑),补助60元/平方米,最高补助不超过6万元/公里。

(四)示范基地建设变化

之前的政策:油茶基地建设面积100亩以上且已进入投产期,管理科学精细、复合经营效益良好,基础设施配套完备,具有明显早实丰产示范作用,按照《松阳县油茶精品园评定办法》综合评比确定为精品园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扶持。

现在的政策:对获得浙江省道地药材示范基地、“一亩山万元钱”高质量示范基地等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荣誉的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五)标准化加工场建设变化

之前的政策:对新建油茶标准化生产加工场,通过 SC 国家食品许可认证且正常生产,经评定合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现在的政策:对新建油茶标准化生产加工场,通过 SC 国家食品许可认证且正常生产,经评定合格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鼓励已建成的标准化加工场实施技改提升,对新增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50%进行补助,每个加工场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

(六)林业机械化建设

之前的政策:无

现在的政策:全方位推进林业产业机械化,继续对新购置已列入中央、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农业机械设备进行补贴,对新购置未列入中央、省级购机补贴目录的履带(微型)运输车、小微挖机、割灌(草)机、烘干机、油茶脱壳机、榨油机等设备,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单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使用太阳能杀虫灯、电子监控,按实际购置价的50%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0元/台。同一主体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七)品牌建设和营销推介变化

之前的政策:对于在参加林业部门组织或推荐参加的省级以上农林产品展览、展销及赛事活动,获得金奖等最高奖项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其它等级奖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

现在的政策:对于参加林业部门组织或推荐的省级以上农林产品展览、展销及赛事活动,按参加县外省内、与浙江接壤省份、与浙江不接壤省份,分别给予相应经营主体补助3000元、5000元、1万元,获得金奖等最高奖项的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其它等级奖项的给予3000元奖励。经许可并规范使用“丽水山耕”“浙山珍”等公用品牌+“企业商标”推广油茶品牌的,外包装费用给予发票额度30%的补助,每个生产经营主体每年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

(九)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变化

之前的政策:无

现在的政策:每年安排5万元经费用于开展油茶产业有关的种苗、生产、加工、流通、教学、科研、检测等活动,鼓励油茶产业协会参与组织。对积极发挥示范推广作用的国家级林草乡土专家、省级林业乡土专家、县级林业乡土专家分别每年给予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

七、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人:胡青素

咨询方式:0578-8079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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