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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松阳县文广旅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松阳县文广旅体局对2022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起草了《关于公布松阳县文广旅体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同时,县府办发文要求政府直属各单位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象拓展到2022年12月底前。
二、《通知》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1.《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2.《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具体如下:
1.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松文广旅体〔2020〕118号)
2.松阳县文旅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松文广旅体〔2022〕32号)
3.松阳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松文广旅体〔2022〕52号)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文广旅体局
解读人:兰晓梦
咨询方式:0578-8807257
政策原文链接: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3/9/19/art_1229567257_24913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