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进一步加快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3〕1 号)、《关于认定2022年丽水市巾帼“共富工坊”的通知》(丽妇〔2022〕81号)和《松阳县妇女联合会关于认定2022年松阳县巾帼“共富工坊”的通知》(松妇〔2023〕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松阳县强村富民共富项目(就业富民促增收)2022 年度松阳县市级、县级来料加工式巾帼“共富工坊”奖励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1日。自公示之日起9天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办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路40号
邮编:323400
联系单位:松阳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8-8817329
附件1:附件1松阳县强村富民共富项目(就业富民促增收)2022 年度松阳县市级、县级来料加工式巾帼“共富工坊”奖励资金安排计划表.xls
松阳县来料加工共富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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