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3-18970     发布机构: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9-01 10:03:4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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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岩镇、叶村乡、枫坪乡人民政府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46号)等文件精神,松阳县“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已下达我县,经公示无异议,现将项目与资金安排计划(详见附件)予以下达,请项目乡镇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50号)等文件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专班。项目所在乡镇要成立项目推进相关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及业务干部为成员的专班,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二、严格项目计划管理。各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按照《浙江省松阳县“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申报书》要求实施。项目乡镇每月报送项目推进计划,建设进度、资金拨付等项目相关内容。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拨付要求于202311前全部完成。项目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

四、细化档案管理。项目乡镇要按照一个项目一套档案的要求,做好项目全过程有关材料的建档管理,并将项目相关台账资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备案。

五、其他要求。项目乡镇要高度重视示范区项目建设的经验总结与宣传,在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完善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利用各类媒体宣传经验、展示成果。

    附件:2023年度“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续建)与资金安排计划表

    附件:2023年度“红色玉枫 菇香柿溢”乡村振兴项目(续建)与资金安排计划表.xls

 

 

松阳县乡村振兴            松阳县财政局

             2023822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省乡村振兴局、财政

松阳县乡村振兴                       20238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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