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2023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清册在各乡镇(街道)、村公示栏公示无异议后,现将2023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清册进行发放公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9 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 〔2023〕 29号)的文件精神,2023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补偿标准为个人和集体16元/亩、国有10元/亩。
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8月15日。
咨询电话:0578-8810387
附件:松阳县2023年度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发放综合表.xls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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