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基层医疗机构
晾晒考评机制(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8_1/2023-18510     发布机构: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3-08-05 17:22:23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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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牢固树立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的工作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促进各项重点工作和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落实到位,特制定我县基层医疗机构晾晒考评机制(试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晾晒考评对象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

A类:西屏、望松、水南、古市、新兴、象溪、大东坝、玉岩。

B类:赤寿、樟溪、斋坛、叶村、三都、枫坪、安民、板桥裕溪

二、晾晒考评内容

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民生实项目、组织管理其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指标完成情况。

三、晾晒考评程序

(一)成立晾晒考评工作组。由县卫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基层公卫科、医政科、规财科、人教科、基建科、老龄健康与家庭发展科爱卫办、健康服务中心、中医药研发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基层公卫科,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开展考核测评工作。

(二)建立亮灯预警制度。晾晒考评实行“两月一测评一亮灯”机制,考评工作组每2个月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进度和质量不达标的事项进行逐条举证、警示晾晒、汇总计分。有一项工作未达标或未完成的亮一盏红灯,记1分;被上级单位检查通报、新媒体曝光或者组织约谈的盏红灯一次记2分。考评结果于次月月初公布

(三)晾晒考评结果运用。考评工作组定期将考评结果反馈至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作为对医共体各分院日常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年终晾晒考核测评结果进行汇总,折算成百分制分数,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综合目标考核,占100分总分值的15%。

(四)设置考核奖励。设置综合目标考核奖励金200万元A类单位150万B类单位50万,根据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成绩给予分类分段奖励,次年年初结算兑现。

(五)其他事项。其他有关事项继续参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松阳县医共体成员单位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松阳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松阳县乡镇(街道)卫生院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与绩效考核办法》《松阳县县域医共体酬薪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晾晒考评工作组要坚持以督查为抓手,牵头做好晾晒考评工作。考评工作组成员要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客观、准确、全面地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测评,及时发现各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

(二)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整改落实、提升质量和抢抓进度上再发力。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的绩效考核办法,高标准推动各项工作任务做实做细,有效提升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切实筑牢基层医疗服务网底。

(三)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和县公共卫生单位要坚持以指导为重点,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细化各项帮扶措施,持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将晾晒考评工作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帮助各单位高标准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执行时间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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