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已于2023年8月25日印发,现就《政策》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促进我县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政策。
二、《政策》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态工业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意见》(丽政发〔2021〕12 号)。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本政策正文内容包含三部分,分别为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和支持数字经济创新示范,共16条内容。
一是支持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强重点项目招引,对新成立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给予一次性落地奖励;加快产业集聚,对数字经济产业平台、数字经济公共服务平台给予信息基础设施投资补助;支持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给予企业上台阶奖励,鼓励工业软件参评首版次项目;培育中小服务企业;支持重点方案解决;加快智慧交通应用场景建设,对已建成的典型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给予奖励。
二是促进产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申报智能制造称号,对首次认定为省“未来工厂”企业、省“未来工厂”试点培育企业、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企业的投资项目给予补助;鼓励企业“机器换人”,对符合条件的新购置工业机器人给予补助;推进产业数字化,对新认定为相关示范企业的、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奖励;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支持数字化改造;鼓励企业上云;鼓励企业加大有效投资。
三是支持数字经济创新示范。激发企业创新投入,对企业研发投入给予补助,对首台(套)产品给予奖励;创建标杆示范企业,对企业资质提升和入选相关国家级行业百强企业给予奖励。
四、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解读人:叶传宗
咨询方式:0578-880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