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根据省、市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和县委县政府政务服务工作要求,现将《2023 年全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全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持续推动简政放权,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各领域政务服务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工作保障,以“一件事”“浙大件”等数字化平台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一、持续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用好政务服务2.0功能,确保全年依申请政务服务办件“一网通办”率保持90%以上,办事服务故障时长占比降至0.01%以下;按照国家公布负面清单要求,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布审批事项和审批材料;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清理证明事项及证明材料。
二、规范政务服务权力事项。根据国务院和部、省、市安排,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建立宽松的交通运输营商环境;持续规范全系统权力事项、审批流程、材料范本,按省厅要求承担审批权力事项清单、告知承诺事项清单及《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八统一”材料汇编》(5.0版)梳理任务。
三、推动电子证照延伸扩面。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落实电子证照全国互认,推动在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保险等领域多场景应用。新增5类电子证照种类,实现“浙里办”交通运输新增电子证照激活率达到60%,存量电子证照激活率达到30%;进一步落实长三角地区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四、加快推进电子档案规范化。推进电子档案标准化,根据全省统一电子档案范本,做好案卷一事一档,一车(船)一档,一企(人)一档的归集、统计、管理等工作,优化电子档案管理流程,全面提升电子档案制作及管理水平。
五、推进交通“一件事”办理。进一步优化与市场监管部门证照数据协同及存量数据比对工作,实现审批和服务效率提升。营运车辆“一件事”全市推广,优化道路运输证件“一照通用”,实现车辆、人员照片数据共享,相关证照一体化打印。内河船舶“一件事”改革应用实现“一窗通达”,实现船舶政务服务向船舶全生命周期延伸覆盖。
六、推进交通政务信息“一窗通达”。推广政务服务网“一窗通达”信息集成应用,在道路运输领域推广应用基础上,推进港航、工程投资等领域交通政务信息档案查询、通知回复等管理互动功能应用,实现从业企业和个人政务信息交互“一窗式服务”。
七、推进行政审批效能优化。强化行政审批及行业动态“无感监测”,实现行业动态监测全覆盖;优化工程投资和道路运输领域审批办事、行业发展及效能动态,对办事数量、质量及行业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并将相关功能延伸至港航、路政业务领域,编制年度行业进出动态报告。
八、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简化班车客运线路审批征求意见范围,灵活调整定制客运日发班次及停靠站,推动定制客运服务市场调节价;简化驾驶人员管理,信用合格驾驶人员无需进行2年一次继续教育,简化转籍手续,取消转籍材料;优化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推进许可服务便利化。
九、抓好“跨省通办”事项政务服务。提升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应用水平,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限时办结率、服务好评率、办理成功率等评价指标力争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十、推进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开展长三角主要城市驾培、汽修单位信息统一查询。推进长三角交通运输与银行保险业数据信息共享互认及应用,实现承运人责任险承保办事材料免提交。推进长三角地区营运客车省际包车牌相关数据共享,实现营运客车省级包车牌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地区互认应用。
十一、优化出租车事项政务服务。优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事项纳入政务服务2.0功能应用;推广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便利办模式,实现“即考即办”。
十二、规范货运站场备案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规范开展货运站场(含新申请和已许可)备案工作;规范做好货运代理(代办)备案工作。
十三、推进内河船舶“多证合一”。加快《内河船舶综合证书》发放工作,全县内河船舶综合证书覆盖率达到100%。
十四、推进内河船舶通检及燃油加注互认。推进商渔船检验融合,按要求推进全市内河船舶通检互认。
十五、优化公路超限运输大件许可服务。应用好大件运输智能辅助选线功能,开展高速公路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桥梁验算工作,建立路况信息更新机制,在“浙里畅行”动态栏更新路况信息,探索大件运输车企信用办理制度。
十六、实行涉路施工许可闭环管理。建立涉路施工许可闭环管理机制,加强对穿跨越公路等涉路施工许可工作指导和监督,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十七、优化工程备案转许可工作。按交通运输部要求,完善“公路水运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和“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注册”事项备案转许可工作。
十八、加强行政审批规范化监督。强化行政审批本职安全监督检查,开展“八统一”及无证明化材料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开展日常性的审批流程评查、案卷抽查、月度考评;对投诉举报、好差评、阳光监管等核心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办事效能分析报告。
十九、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知识和实操培训,各业务领域要做好审批服务系统业务需求收集及指导工作,全面提升交通运输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