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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时间:2023-08-25 10:28:05 来源:松阳县 作者: 点击数: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丽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松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初,经局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了松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事项清单于2023年3月13日发布,对2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截至目前,《2023年松阳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重大行政决策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

由于上级计划规划等依据未制定出台,《235国道松阳武义交界至西屏段改建工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内不能按时完成,需从目录中移除;同时,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一期)符合重大行政决策范围规定,需纳入目录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现将动态调整后的《松阳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同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承办单位、科室要按照时序进度会同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

各承办单位、科室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意见征集、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实施情况评价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未经上述程序的,不予决策。

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后,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自作出决定之日起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各承办单位、科室要切实抓好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落实,并做好决策的后评估工作。

 

 

                                                            松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824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松阳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调整目录清单

 

序号

项目

名称

承办

单位

决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决策程序

时间节点

1

2023年松阳县农村公路安防工程

 

 

松阳县交通运输发展中心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3月份

专家论证

4月份

风险评估

4月份

合法性审查

4月份

集体讨论决定

5月份

2

637国道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

松阳县交通项目服务中心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8月份

专家论证

9月份

风险评估

9月份

合法性审查

9月份

集体讨论决定

10月份

3

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一期)

松阳县交通项目服务中心

《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8月份

专家论证

9月份

风险评估

9月份

合法性审查

9月份

集体讨论决定

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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