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浙政办发〔2020〕2号)、《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美丽办〔2022〕20号)和《丽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丽政办发〔2022〕73号)精神,全面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结合松阳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县各级党代会精神,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聚焦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借鉴“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模式,将绿色工业、农业和生活水平提升与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有机融合,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松阳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补齐能力短板。
着力解决当前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个别类别的固体废物收运处置能力不足、数字化综合管理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攻坚克难、精准施策,助力形成“无废松阳”建设长效机制。
2.坚持分类施策,注重特色创新。
重点识别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等五类主要固体废物在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措施,持续提升我县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3.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
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依法确立开展绿色生产、清洁生产理念,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提高各类固体废物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目标
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到2022年底,达到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指标标准,到2023年,力争通过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到2025年,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无害化处置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减污降碳协同效果充分显现,多跨协同、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建设制度、技术、市场和监管四大体系日趋完善,“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丽水前列。
二、工作任务
(一)坚持减量化,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1.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树立“低碳”理念,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落实上级关于产生固体废物项目立项应充分考虑与已建项目资源耦合、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的要求,从严控制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项目上马。(责任单位:发改局、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推动不锈钢、小水电等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设计,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再生原料,提高源头替代使用比例,支持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鼓励产废单位内部开展循环利用,协同“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生态园区”、“无废园区”和“无废工厂”建设,实现企业、园区、行业间资源高效配置,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协同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科技局、开发区管委会)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等资源利用方式,减少尾矿库贮存量。(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
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提质扩面,构建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体系,减少化肥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5年底,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氮肥)达到4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加快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及新型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责任单位:建设局)
2.推动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倡导“无废”理念,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住宿餐饮等各领域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减量化,全面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零增长”成效。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倡导“光盘行动”,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加强公共机构餐饮节约,加强反食品浪费执法。(责任单位:发改局、经济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教育局)
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每年环保材料应用比例逐年上升,推动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全面推广应用45mm以下“瘦身胶带”和免胶带纸箱,探索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责任单位:邮政管理局)
(二)坚持资源化,提升综合利用能力
3.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促进绿色高效、高质和高值利用。以提高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促进废旧物品资源利用,构建循环利用体系。(发改局、经济商务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开发区管委会参与)
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攻坚行动,探索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方式,提升各类污染物综合协同治理能力,积极拓宽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开展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攻坚行动,探索飞灰综合利用处置,到2025年,我县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占比降至5%以下,实现“趋零填埋”。(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推动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落实上级关于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工作部署要求。(建设局、经济商务局、建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再生产品应用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到2025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建设局、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水平。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大力推广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25年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100%。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商务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提升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新型市场模式的推广应用,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推进社会化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健全废旧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废旧农资利用体系,推动农业固体废物收储中心建设。到2025年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2%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坚持无害化,提升安全处置能力
7.提升固废处置保障能力。
聚焦固体废物处置薄弱环节,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建设。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实现县域内产消能力基本平衡。(建设局牵头,建投集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参与)
统筹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资源,提升涉疫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应急处置需求。(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按照“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要求,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经济商务局牵头,开发区管委会参与)
8.开展固体废物环境清理整治。
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积极探索填埋场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创新解决方案,编制实施填埋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加强治理效果验收评价,着力解决渗滤液处理、臭气防治、防渗等突出问题,到2025年,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开展历史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对堆放量较大、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建设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正规倾倒点、填埋场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动态排查与分类整治,有效消除污染隐患。(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严控塑料垃圾进入水域,推进江河湖塑料垃圾清漂行动,解决塑料垃圾污染问题。(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体系化,提升收集运输能力
9.健全危险废物专业化收运体系。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提质扩面,提升收运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营水平。覆盖范围向实验室、汽修行业等扩展延伸,到2025年底,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100%。完善“小箱进大箱”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推行分级转运,强化涉疫废物应急运输能力保障,确保医疗废物、涉疫废物及时收运。(生态环境分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收运“三网融合”。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整合现有收运平台、分拣中心和交投网点,加快构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生活垃圾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际需求的收运体系。2022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平台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形成县级统一收运体系,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经济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动物医疗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到2025年底,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到93%。(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财政局参与)
(五)坚持数字化,提升整体实战能力
12.融合贯通和全面应用数字化监管平台。全面应用“无废城市在线应用”,按照“应纳尽纳”要求,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多跨协同,定期完成平台信息维护和填报,深入推进“无废城市细胞”线上申报。依托“浙江危险废物在线”,全面应用“浙固码”、打造浙固链,实行“产生赋码、转移扫码、处置销码”。加快推进生活垃圾闭环监管、建筑垃圾数字化监管等场景应用。(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建设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参与)
(六)坚持精准化,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3.强化固体废物监管执法。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商务局参与)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在信用、税收、金融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公安局、建设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税务局、人行松阳支行、银保监松阳监管组参与)
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落实上级关于推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管理工作部署要求。加快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
(七)坚持集成化,提升综合支撑能力
14.强化政策支撑。
开拓创新、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出台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塑料制品、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政策性文件。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生态环境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发布低价值可回收物名录,因地制宜制定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再生资源绿色采购等制度创新,提高综合管理效能。(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构建“无废”先进技术体系。加大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科技投入、技术推广、模式创新,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协同技术攻关。探索废气、废水(含地下水)、有机无机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科技局、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建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吸引国有和民营龙头企业加大固体废物治理投入。(发改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参与)
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税收、价格和收费等政策,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生产者付费机制,加快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突出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建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发改局、税务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卫生健康局参与)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固体废物处置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人行松阳支行、银保监松阳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坚持多元化,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17.积极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理念的科普和倡议,宣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新成绩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工会、共青团、社会团体、社会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及“无废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全面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打造“无废细胞”,推动工厂、园区、学校、机关、社区、乡村、家庭、医院、景区、酒店、工地等社会单元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扩大全社会影响力,到2025 年,累计完成100个以上“无废细胞”建设。(县无废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参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调整县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明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联络员和责任清单,落实会商、调度、督导、帮扶、宣传和考评等机制,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并不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抓好“无废城市”建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依托“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专班,协同各相关部门抓好“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强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供给。(县无废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要素保障。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强化政策、资金和技术等供给,全面构建涵盖处理处置基础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县无废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考核评估。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分解细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及重点工程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时间安排等。将“无废城市”建设纳入美丽丽水建设年度考核,健全定期报送制度,优化进度跟踪,确保相关工作按进度要求推进。每年年底前,各相关单位应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总结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专班办公室。(县无废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2.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
3.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附件1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清单
序号 | 评估内容 | 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2022年 完成情况 | 2023年 目标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数据来源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1.1.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19%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 |
2 | 1.1.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年度增长率*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26%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生态环境分局、统计局 | |
3 | 1.1.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占比★ | 完成年度目标 | 166.7%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 | |
4 | 1.1.4 | 开展绿色工厂建设的企业数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4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经济商务局 | |
5 | 1.1.5 | 开展循环化改造、绿色低碳建设的工业园区数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1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 | |
6 | 1.1.6 | 绿色矿山建成率★ | 90% | 100% | 90% | 90%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7 | 1.1.7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100% | 100% | 100% | 100% | 建设局 | |
8 | 1.1.8 |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35% | 40% | 35% | 35% | 建设局 | |
9 | 1.1.9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完成年度目标 | 5.88万吨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建设局 | |
10 | 1.1.10 | 易腐垃圾分类收集清运量占比▲ | 20% | 27.82% | 20% | 20% | 建设局 | |
11 | 1.1.11 | 城镇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建设局 | |
12 | 1.1.12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农业农村局 | |
13 | 1.1.13 | 企业采购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比例* | 90% | 97.51% | 92% | 94% | 邮政管理局 | |
14 | 1.1.14 | 快递循环中转袋使用比例▲ | 80% | 97.51% | 95% | 96% | 邮政管理局 | |
15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1.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98% | 99.98% | 98% | 99% | 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商务局 |
16 | 1.2.2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80% | 98.86% | 95% | 96% | 生态环境分局 | |
17 | 1.2.3 | 秸秆收储运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农业农村局 | |
18 | 1.2.4 |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农业农村局 | |
19 | 1.2.5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6% | 96.56% | 96% | 96% | 农业农村局 | |
20 | 1.2.6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 | 92% | 91.8% | 92% | 92% | 农业农村局 | |
21 | 1.2.7 | 农膜回收率★ | 85% | 97.8% | 90% | 90% | 农业农村局 | |
22 | 1.2.8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90% | 100% | 90% | 90% | 农业农村局 | |
23 | 1.2.9 | 化学农药施用量亩均下降幅度 | 负增长或零增长 | 化肥-4.9%, 农药-4.6% | -4% | -4% | 农业农村局 | |
24 | 1.2.10 |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氮肥)* | 43% | 44.25% | 43% | 43% | 农业农村局 | |
25 | 1.2.11 |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 90% | 79.49% | 90% | 90% | 建设局 | |
26 | 1.2.12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35.53% | 64% | 70% | 经济商务局 | |
27 | 1.2.13 | 生活源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正增长 | 127% | 正增长 | 正增长 | 经济商务局 | |
28 | 1.2.14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80% | 81.1% | 90% | 100% | 卫生健康局 | |
29 |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 1.3.1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率* | ≤5% | 11.19% | ≤5% | ≤5% | 生态环境分局 |
30 | 1.3.2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卫生健康局、 生态环境分局 | |
31 | 1.3.4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5% | 73% | 5% | 5% | 生态环境分局 | |
32 | 1.3.5 | 完成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含尾矿库)综合整治的堆场数量占比○ | 完成年度目标 | 100%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生态环境分局 | |
33 | 1.3.6 |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率 | 95% | 100% | 95% | 95% | 农业农村局 | |
34 | 1.3.7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 |
35 | 1.3.9 | 动物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2022年达50%,2023年及以后达 100% | 13.04% | 100% | 100% | 农业农村局、 生态环境分局 | |
36 | 1.3.10 |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卫生健康局 | |
37 | 1.3.11 | 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
38 | 制度体系 | 3.1.1 | “无废城市”建设政策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 | 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 | 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 | 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 | 覆盖五大类固体废物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39 | 3.1.2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 | 完成省、市级分解任务 | 19 | 完成年度任务 | 完成年度任务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
40 | 3.1.3 | “无废城市”建设是否纳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 | 纳入美丽浙江建设考核 | 是 | 是 | 是 | 生态环境分局 | |
41 | 市场体系 | 3.2.1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排名领先 | / | 排名领先 | 排名领先 | 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 |
42 | 3.2.3 | “无废城市”绿色贷款余额和绿色债券存量* | 排名领先 | / | 排名领先 | 排名领先 | 中国人民银行松阳县支行、发改局、丽水银保监分局松阳监管组 | |
43 | 3.2.4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情况*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
44 | 3.2.5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100% | 25%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丽水银保监分局松阳监管组 | |
45 | 监管体系 | 3.4.1 | 五大类固体废物监管联网覆盖率*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完成年度目标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46 | 3.4.2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合格及以上 | 危废经营单位70%,产废单位95% | 合格及以上 | 合格及以上 | 生态环境分局 | |
47 | 3.4.3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 | |
48 | 3.4.4 | 涉固体废物环境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100% | 100% | 100% | 100% | 生态环境分局 | |
49 | 群众获得感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参与和满意程度* | 根据认知度、参与度、满意度、信心度和获得感五个维度评估结果等差梯度赋分。 | 省统计局 |
注:①标★表示国家指标体系必选指标;标*表示替代国家指标;标▲表示浙江省特色指标;标○表示县(市、区)可选指标;
②目标值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动态更新调整。
③所有评价指标以2020为基准年。
④若县(市、区)确不涉及必选指标的,采用缺项计分,即所涉及的必选指标按百分制折算。
附件2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任务与责任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参与部门) |
(一)坚持减量化,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 |||
1 | 树立“低碳”理念,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以“三线一单”为抓手,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发展,落实上级关于产生固体废物项目立项应充分考虑与已建项目资源耦合、与利用处置能力匹配,从严控制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出路难的项目上马。 | 发改局 | 经济商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 |
2 | 结合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要求,推进不锈钢、小水电等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产品设计,引导企业使用环境友好型原料和再生原料,提高源头替代使用比例,支持固体废物减量化工艺改造。鼓励产废单位内部开展循环利用,协同“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工厂”、“生态园区”、“无废园区”和“无废工厂”建设,实现企业、园区、行业间资源高效配置,完善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供应链,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协同作用。 | 经济商务局、 生态环境分局 | 发改局、科技局、 开发区管委会 |
3 | 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友好型井下充填回填等资源利用方式,减少尾矿库贮存量。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态环境分局 | |
4 | 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积极推广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开展“肥药两制”改革提质扩面,构建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全周期闭环体系,减少化肥和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及其废弃物产生量。到2022年底,化肥农药亩均施用量实现负增长,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氮肥)达到43%,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 | 农业农村局 | |
5 | 加快推进建筑行业绿色化转型发展,全面推广绿色建材及新型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持续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建设局 | |
6 | 倡导“无废”理念,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推动住宿餐饮等各领域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减量化,全面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大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推动可降解替代产品应用,加强废弃塑料制品回收利用。全面推进物流、网络购物平台绿色包装的应用,不断巩固提升生活垃圾“零增长”成效。 | 发改局、生态环境分 局、建设局、经济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 |
7 | 倡导“光盘行动”,以餐饮企业、酒店、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等为重点,遏制餐饮行业食品浪费,加强公共机构餐饮节约,加强反食品浪费执法。 |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市场监管局、县直机关党工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教育局 | |
8 | 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提高符合标准的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每年环保包装材料应用比例逐年上升,推动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减少快递行业废包装产生量。全面推广应用45mm以下“瘦身胶带”和免胶带纸箱,探索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 | 邮政管理局 | |
(二)坚持资源化,提升综合利用能力 | |||
9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固体废物资源化循环利用,促进绿色高效、高质和高值利用。以提高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促进废旧物品资源利用,构建循环利用体系。 |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 | 生态环境分局、 开发区管委会 |
10 | 实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攻坚行动,探索重点行业危险废物“点对点”利用方式,提升各类污染物综合协同治理能力,积极拓宽工业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渠道。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 | |
11 | 开展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攻坚行动,探索飞灰综合利用处置。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 | |
12 | 对建筑垃圾实施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促进回收及资源化利用。 | 建设局 | |
13 | 推动规模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将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列入新型墙材、绿色建材等目录,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应用,落实上级关于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中优先应用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工作部署要求。 | 建设局、经济商务局、 建投集团 | |
14 | 推动在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领域广泛利用经处理后的建筑垃圾。 | 建设局、经济商务局 | |
15 | 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再生产品应用纳入“绿色建筑”“绿色建造”等评价体系,到2025年底,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 建设局、经济商务局 | |
16 | 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构建城乡融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推动城乡环卫制度并轨。大力推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方式,到2025年底全县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到2025年底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达到100%。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着力打通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应用渠道。 | 建设局、农业农村局、 经济商务局、卫生健康局 | |
17 | 促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加大秸秆资源化利用先进技术和新型市场模式的集成推广,推动形成长效运行机制。到2022年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 | 农业农村局 | |
18 | 推进社会化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到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92%以上。 | 农业农村局 | |
19 | 鼓励和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健全废旧农膜、化肥与农药包装等废旧农资利用体系,推动农业固体废物收储中心建设。 | 农业农村局 | |
(三)坚持无害化,提升安全处置能力 | |||
20 | 加快补齐处置能力缺口,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终端处置设施建设。到2025年,建成1个以上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筑垃圾实现县域内产消能力基本平衡。 | 建设局 | 建投集团、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 |
21 | 统筹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等处置资源,提升涉疫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应急处置需求。 | 生态环境分局 | 建设局、卫生健康局 |
22 | 按照“排放清洁、技术先进、外观美丽、管理规范”的要求,整合一批规模小、负荷低、附加值低的综合利用项目,淘汰技术装备落后、管理粗放的利用处置设施,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 生态环境分局、 发改局、经济商务局 | 开发区管委会 |
23 | 实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行动,积极探索填埋场综合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创新解决方案,编制实施填埋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加强治理效果验收评价,着力解决渗滤液处理、臭气防治、防渗等突出问题,到2025年,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和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 建设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24 | 开展历史存量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对堆放量较大、集中的堆放点,经治理评估后达到安全稳定要求后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 建设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25 |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正规倾倒点、填埋场排查清理和长效监管机制,开展动态排查与分类整治,有效消除污染隐患。 | 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
26 | 深入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严控塑料垃圾进入水域,推进江河湖海塑料垃圾清漂行动,解决塑料垃圾污染问题。 | 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水利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 | |
(四)坚持体系化,提升收集运输能力 | |||
27 | 推动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平台提质扩面,提升收运平台规范化和标准化运营水平。覆盖范围向实验室、汽修行业等扩展延伸,到2022年,实现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覆盖率100%。 | 生态环境分局、 交通运输局 | |
28 | 完善“小箱进大箱”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推行分级转运,强化涉疫废物应急运输能力保障,确保医疗废物、涉疫废物及时收运。 | 卫生健康局、 交通运输局 | |
29 | 统筹规划,充分利用、整合现有收运平台、分拣中心和交投网点,加快构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生活垃圾和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实际需求的收运体系。2022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平台或生活源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到2025年,形成县级统一收运体系,实现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最大化资源利用。 | 生态环境分局、 建设局、经济商务局 | |
30 | 健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农业固体废物收集体系,建立健全动物医疗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到2022年,废旧农膜回收率、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均达到90%。 | 农业农村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五)坚持数字化,提升整体实战能力 | |||
31 | 全面应用“无废城市在线应用”,按照“应纳尽纳”要求,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多跨协同,定期完成平台信息维护和填报,深入推进“无废城市细胞”线上申报。 | 生态环境分局 | 建设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
32 | 依托“浙江危险废物在线”,全面应用“浙固码”、打造浙固链,实行“产生赋码、转移扫码、处置销码”,全面提升危险废物闭环监管能力。加快推进生活垃圾闭环监管、建筑垃圾数字化监管等场景应用。 | 生态环境分局 | 建设局 |
(六)坚持精准化,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 |||
33 | 建立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商务局 |
34 |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调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安局、建设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 |
35 | 加大对违法企业和个人在信用、税收、金融等方面的联合惩戒,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 生态环境分局 | 公安局、建设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松阳支行、银保监松阳监管组 |
37 | 加快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 | 生态环境分局 | |
36 | 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体系,落实上级关于推动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工作部署要求。 | 生态环境分局 | |
(七)坚持集成化,提升综合支撑能力 | |||
38 | 开拓创新、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出台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塑料制品、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治理政策性文件。建立部门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发改局、卫生健康局 | |
39 | 推动发布低价值可回收物名录,因地制宜制定回收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深化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再生资源绿色采购等制度创新,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发改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 | |
40 | 加大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科技投入、技术推广、模式创新,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创新合作和协同技术攻关。探索废气、废水(含地下水)、有机无机固体废物一体化协同治理解决方案。 | 科技局、经济商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 | |
41 |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渠道,充分吸引国有和民营龙头企业加大固体废物治理投入,保障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 发改局 | 生态环境分局 |
42 | 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税收、价格、收费政策,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生产者付费机制,加快制定并落实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突出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建立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发改局、税务局 | 生态环境分局、建设局、卫生健康局 |
43 |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固体废物处置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全面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 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松阳支行、银保监松阳监管组按职责分工负责 | |
(八)坚持多元化,提升社会参与能力 | |||
44 | 广泛开展“无废城市”理念的科普和倡议,宣传“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新政策、新做法、新经验、新成绩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无废城市”建设。鼓励工会、共青团、社会团体、社会管理机构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普及“无废理念”,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全面营造政府有效引导、企业自觉执行、公众积极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氛围。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45 | 打造“无废细胞”,推动工厂、园区、学校、机关、社区、乡村、家庭、医院、景区、酒店、工地等社会单元开展“无废细胞”建设,扩大全社会影响力。到2025年,累计完成100个“无废细胞”建设。 | 无废专班成员单位 |
附件3
松阳县“无废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建设起止年限 | 建设单位 | 备注(实施类/谋划类) |
(一)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
1 | 重点行业清洁化生产审核 | 以非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造纸和纸制品业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行业为重点,依法对相关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清洁生产的工业企业总数年度增长率5%。 | 待定 | 2021-2025 | 经济商务局/开发区管委会 | 实施类 |
2 | “绿色矿山” 创建 | 以松阳县象溪镇牛路潭采石场为示范,持续进行绿色矿山的建设工作,完成4个绿色矿山建设。 | 150 | 2021-2025 | / | 实施类 |
3 | 砂石资源管理 | 按照丽水市机制砂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科学合理调控采矿权数量和开采总量,对独立砂石加工企业,重点突出砂石来源途径管理及加工准入条件管理。 | 100 | 2021-2025 | / | 实施类 |
(二)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
4 | 松阳县固废资源循环利用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总用地面积70251㎡(合105.4亩)。年处理工程渣土40万吨/年,拆除垃圾10万吨/年,装修垃圾5万吨/年,市政污泥6000吨/年,一般工业固废4000吨/年,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年综合利用可回收垃圾4万吨。 | 49012 | 2023-2025 | 待定 | 实施类 |
5 | VOCs治理活性炭再生绿岛项目 | “绿岛”创新“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循环模式,搭建“建设运营、委托运营、活性炭集中再生运维”三大治理方式,形成从前端客户使用到末端处置再生的完整闭环模式,通过有效处置恢复报废危险废物原始功能,促进资源回收再利用,减少环境二次污染,推动VOCs排放企业低效治理设施提效升级。 | 2500 | 2021-2023 | 浙江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6 | 松阳县城乡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项目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新(改)建垃圾中转站及配套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等。 | 11576 | 2021-2023 | 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三)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 ||||||
7 | 丽水市工业污泥项目(松阳) | 项目处置规模为 10 万吨/年,总用地面积 37916 平方米。主要承担松阳县年处置 10 万吨工业危险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处置项目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 32000 | 2020-2025 | 松阳光洁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四)完善收贮运体系 | ||||||
8 | 年收集、贮存、转运2.5万吨危险废物建设项目(松阳县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项目 | 租用松阳县中小企业孵化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3804.4m2,内设16个贮存库和周转区,贮存危废种类包括HW08、HW09、HW12、HW17、HW34、HW35、HW31、HW50、HW48、HW03、HW49、HW11、HW13、HW16和HW06,形成年收集、贮存、转运2.5万吨危险废物的规模。 | 200 | 2021-2023 | 浙江丽水中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9 | 年收集、储存、转运6万吨固体废物项目 | 租赁园区内现有车间厂房,建筑面积467m2,建设年收集、储存、转运6万吨一般工业固废项目(退火皮、砂轮灰) | 100 | 2021-2023 | 松阳县阿贵金属回收材料经营部 | 实施类 |
10 | 年收集、储存、转运1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 | 租赁原浙江恒泰阀门管件有限公司位于松阳县西屏街道新华北路122号的现有仓储车间厂房,建设年收集、储存、转运10万吨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废) | 150 | 2021-2023 | 丽水市立洁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五)健全循环产业体系 | ||||||
11 | 松阳生物质能集中供热项目 | 在生物质锅炉基础上,新增1台50t/h一般工业固废焚烧锅炉(参照执行GB18485标准)和1台抽汽背压机,年资源化利用处理污泥25000t、一般工业固废25000t,进行余热利用。 | 2000 | 2022-2024 | / | 谋划类 |
(六)提升管理水平 | ||||||
12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 | 按照“领跑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原则,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完成率达50%。 | / | 2023-2025 | 现有危险废物处置单位 | 谋划类 |
13 |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规范化管理 | 充分利用现有松阳县小微企事业单位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提升小微企业危废收运签约率至100%。 | / | 2023-2025 | 浙江丽水中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实施类 |
附件
县级有关单位名单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济商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发区管委会、县妇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县税务局、县邮政管理局、县建投集团、银保监松阳监管组、中国人民银行松阳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