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了解《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实施以来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7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根花带队前来松阳开展立法后评估调研,并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 会上,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听取了6个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关于《规定》施行以来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和法规修改建议,来自基层的4名社区、村委会、物业和业主代表也向检查组反馈了《规定》实施的相关意见、建议。 在听取完汇报后,沈根花进行了点评。 沈根花指出,自《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松阳县对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职责明晰,取得的管理成效非常显著。针对大家在会上反映的问题贴合实际,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立法评估和执法检查提供了重要参考,相关意见建议将会在会后深入研究,并写入执法检查报告中,并对《规定》进行重新评估。沈根花强调,一要强化法规执行,破解管理难题。二要强化机制建设,提高管理效能。三要强化养犬宣传,达成社会共识。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向东、县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工委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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