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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478_3/2023-2162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19
文号: 裕政〔2023〕29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SYD99P-2023-0001
有效性: 有效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3-07-05 20:45:59 来源: 松阳县裕溪乡 责任编辑: 冯飞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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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3/7/5/art_1229357929_2482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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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裕溪乡政府对20234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乡班子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721日起施行。

 

附件:继续有效的裕溪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

2023619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有效的裕溪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松阳县裕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

裕政〔202049

2

裕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裕溪乡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通知》的通知

裕政〔20213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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