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252877070942X5/2023-1785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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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大东坝镇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文号: | 大政〔2023〕25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99G-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下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大东坝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镇班子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6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大东坝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决定废止的大东坝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松阳县大东坝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继续有效的大东坝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大东坝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 | 大政〔2021〕1号 |
附件2
决定废止的大东坝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大东坝镇教育基金奖励补助办法 | 大政〔2014〕136号 |
2 | 大东坝镇深化散养生猪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 大政〔2017〕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