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0266443_3/2023-17773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07-05 09:31:0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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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践行“丽水之干”,严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1+4+12”行动方案,锚定目标、奋力拼搏,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保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亮点

(一)精准发力,统计信息职能取得新成效

精准开展统计分析评估,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判,科学分析研判指标背后的经济形势和工作态势,助推松阳一季度GDP增速居全市第一。2022年县统计局获全市统计工作信息考核获得一等奖;今年以来形成高质量统计分析23篇,获得领导批示18次;获评2022年下半年投资项目推进(重点经济指标)服务类金牛奖;通过专报预警短标指标,撰写统计专报8篇,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0次。2月7日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胜丰,5月17日省统计局副局长金川来松调研考察时均对我局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创新探索,统计服务职能取得新突破

1.试探性开展乡镇(街道)GDP核算探索对乡镇(街道)年度GDP进行测算,将GDP增速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基础指标作为考核乡镇的重要指标,通过各乡镇(街道)发展实绩晾晒,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2.创新性建立统计部门学习锻炼机制。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了《松阳县统计部门学习锻炼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度学习锻炼人员安排。3月6日,发改、经商、西屏街道三个单位第一批跟班学习锻炼人员到统计局报到,并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跟班学习情况存入干部个人档案。

3.综合性推进“统计之家”建设。印发《松阳县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之家”建设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1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计划2023年底前,实现经济开发区、3个街道、5个镇“统计之家”全覆盖,各乡视实际情况按需建立;2024年底前,基本实现“统计之家”全覆盖。

4.精准性开展统计分级分层培训。开展综合型(高校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专业型(结合任务开展专业培训)、入门型(对新任统计人员开展入门培训)等统计培训。今年5月中旬召开一次专业型业务培训会,对各乡镇(街道)、重点部门负责贸易、服务业、工业、投资统计的专业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参训人员组织测试,测评结果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县委组织部。

(三)担当作为,统计监督职能取得新进展

1.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工作宣贯。3月2日、3月6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及全省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专题会议部署要求;3月23日,召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会;成立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松阳县防治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县政府于6月19日晚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并研究县政府贯彻落实意见。

2.扎实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检查。配合省里对我县16家单位开展2022年研发和创新年报数据开展实地核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县研发和创新年报数据质量总体较好,未出现较大差错率。对一套表入退库单位和本地区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全面自查,共自查一套表入退库单位84家,自查企业(投资项目)333。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14家,立案企业1家,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2年,我局法治工作在全市获“优秀”等次。

二、存在困难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还发现统计基层基础仍较为薄弱,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的落实存在一定的缺位、错位;部分单位、人员统计法治意识仍较为淡薄等问题,亟待在日后工作中不断完善。

(一)有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加快各乡镇(街道)经普机构组建并指导乡镇(街道)选聘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积极与宣传部门联动,发动广泛的宣传攻势,使广大公民了解经济普查目的和意义,配合普查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对区域范围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

(二)继续做好数据监测预警工作

紧盯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目标,着力强化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统计监测,对与国民经济核算密切相关的重点行业开展实时监测,对标研究,及时发出研判预警。

(三)加快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夯实工作

以上级统计部门和我县印发的《关于加强松阳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为总指引,在现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十大方面24项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四)持续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加强与各部门联合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执法检查配合力度,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和统计对象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四上”企业统计普法全覆盖,确保统计法律法规得到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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