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松委发〔2016〕12号)文件精神,经各乡镇(街道)申报与审核,现对拟安排2023年县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计划(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5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应当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部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部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支持。
联系单位:县委统战部 联系电话:0578—8801509
中共松阳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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