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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松阳县人才公寓租住管理办法》(松委人办[2022]6号)精神,经县人力社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住建局审核,以下申请人符合人才公寓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向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0578-8807258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5日
序号 | 申请人 | 性别 | 工作单位 | 学历学位 |
1 | 司储毓 | 女 | 松阳县人民法院 | 硕士研究生 |
2 | 潘晓芳 | 女 | 松阳县区域协作中心 | 硕士研究生 |
3 | 李晓东 | 男 | 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 硕士研究生 |
4 | 范梦琳 | 女 | 松阳县文化馆 | 硕士研究生 |
5 | 吴声彬 | 男 | 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含驻派机构) | 硕士研究生 |
6 | 朱建华 | 男 | 松阳县人才储备中心 | 硕士研究生 |
7 | 叶树焕 | 男 | 松阳县科技局 | 硕士研究生 |
8 | 种垒 | 男 | 松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硕士研究生 |
9 | 刘传林 | 男 | 松阳县应急管理局 | 硕士研究生 |
10 | 贾婕 | 女 | 松阳县招商服务中心 | 硕士研究生 |
11 | 夏秀媚 | 女 | 松阳县融媒体中心 | 硕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