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58_0/2023-1817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发布机构: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文号: | 松发改粮〔2023〕33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2-2023-0003 |
有效性: | 失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粮〔2022〕21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101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促进我县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23年“订单粮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为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卖粮难”底线,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引导农民合理种粮,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我县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所需粮源,首先通过政府订单形式落实到县内种粮农户,不足部分实行网上竞价采购。
二、订单粮食收购政策
(一)订单粮食品种、数量。“订单粮食”应为2023年新粮,储备入库粮食执行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即: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杂质≤1%,水分≤13.5%,黄粒米≤1%,谷外糙米≤2%,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和储存宜存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交售时需区分圆粒长粒;中晚稻根据县级储备轮换计划,订单数量定为7410吨,其中1350吨按照今年“五优联动”政策执行,剩余6060吨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订单粮食申报面积按比例进行订单分配。
(二)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我省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三等,下同)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0元、133元和135元,自2023年新稻上市起执行,等级、水分、杂质按照省里相关标准进行增价。当市场稻谷收购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定预案。
(三)订单粮食奖励政策。在“订单粮食”收购结束后,县粮食收储公司编制好清册,按规定报县发改局、财政局审核后,对按订单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交售符合标准的地方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早稻为30元/50公斤;中晚稻为20元/50公斤,每亩奖励最高不超过180元。其中重金属超标粮食奖励为标准的50%,即早稻奖励15元/50公斤,中晚稻奖励10元/50公斤。“五优联动”部分根据当年实施方案中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三、工作职责和流程
各部门相关职责和具体订单工作流程按照《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松阳县财政局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松阳县粮食订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松发改粮〔2022〕420号)文件开展。
四、申报时间
早稻订单于7月15日前上报,中晚稻订单于7月30日前上报。
对于编造虚报稻谷种植面积,申报虚假订单,在投售过程中以外地粮或陈粮顶抵本地粮和新粮,套取国家奖励资金行为的农户,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订单粮食奖励资金,作为订单粮食失信对象,列入订单粮食黑名单,从次年起,取消政府订单奖励资格,并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4日起施行,实施期至2024年2月1日。
附件:1.2023年松阳县种粮农户订单申报表
2.2023年订单申报汇总表(乡镇、街道)
(县发改局联系人:兰金云0578-8062587)
(县财政局联系人:邓国英0578-8811951)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丽梅0578-8808287)
(县粮食收储公司联系人:包威忠0578-8069957)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水市分行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2023年松阳县种粮农户订单申报表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品名(早/中晚稻):
编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一卡通”账号(对公账户) | 地址 | 种植面积(亩) | 核实面积(亩) | 订单申报面积 | 经办人签字 | ||
乡(镇、街道) | 村 | |||||||||||
合计 | ||||||||||||
村级核实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 | 乡镇(街道)核实意见:(分管领导签名、公章)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附件2
2023年订单申报汇总表(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 品名(早/中晚稻):
编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一卡通”账号 | 地址 | 种植面积(亩) | 核实面积(亩) | 订单申报 面积 | ||||
乡(镇、街道)) | 村 | ||||||||||||
合计 | |||||||||||||
乡镇(街道)核实意见: (签字、公章) | 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核实意见: (签字、公章) | 农业部门核实意见:(签字、公章) | 粮食部门核实意见:(签字、公章)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粮〔2022〕21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物资局关于公布我省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3〕101号)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促进我县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现就做好2023年“订单粮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为认真抓好粮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卖粮难”底线,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请各乡镇(街道)认真做好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落实粮食生产支持政策,引导农民合理种粮,促进我县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我县地方储备粮轮换补库所需粮源,首先通过政府订单形式落实到县内种粮农户,不足部分实行网上竞价采购。
二、订单粮食收购政策
(一)订单粮食品种、数量。“订单粮食”应为2023年新粮,储备入库粮食执行国家标准(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即:出糙率≥75%,整精米率≥44%,杂质≤1%,水分≤13.5%,黄粒米≤1%,谷外糙米≤2%,互混率≤5%,色泽、气味正常,卫生指标和储存宜存指标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早稻实行订单全覆盖,交售时需区分圆粒长粒;中晚稻根据县级储备轮换计划,订单数量定为7410吨,其中1350吨按照今年“五优联动”政策执行,剩余6060吨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订单粮食申报面积按比例进行订单分配。
(二)订单粮食收购价格。我省2023年生产的早籼稻、中晚籼稻、粳稻(三等,下同)每50公斤最低收购价格分别为:130元、133元和135元,自2023年新稻上市起执行,等级、水分、杂质按照省里相关标准进行增价。当市场稻谷收购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时,要按规定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格执行预定预案。
(三)订单粮食奖励政策。在“订单粮食”收购结束后,县粮食收储公司编制好清册,按规定报县发改局、财政局审核后,对按订单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交售符合标准的地方储备稻谷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早稻为30元/50公斤;中晚稻为20元/50公斤,每亩奖励最高不超过180元。其中重金属超标粮食奖励为标准的50%,即早稻奖励15元/50公斤,中晚稻奖励10元/50公斤。“五优联动”部分根据当年实施方案中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三、工作职责和流程
各部门相关职责和具体订单工作流程按照《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松阳县财政局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松阳县粮食订单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松发改粮〔2022〕420号)文件开展。
四、申报时间
早稻订单于7月15日前上报,中晚稻订单于7月30日前上报。
对于编造虚报稻谷种植面积,申报虚假订单,在投售过程中以外地粮或陈粮顶抵本地粮和新粮,套取国家奖励资金行为的农户,一经查实,取消当年订单粮食奖励资金,作为订单粮食失信对象,列入订单粮食黑名单,从次年起,取消政府订单奖励资格,并通过司法途径处理。
五、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4日起施行,实施期至2024年2月1日。
附件:1.2023年松阳县种粮农户订单申报表
2.2023年订单申报汇总表(乡镇、街道)
(县发改局联系人:兰金云0578-8062587)
(县财政局联系人:邓国英0578-8811951)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丽梅0578-8808287)
(县粮食收储公司联系人:包威忠0578-8069957)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水市分行
2023年7月14日
附件1
2023年松阳县种粮农户订单申报表
申报主体(签字/盖章): 品名(早/中晚稻):
编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一卡通”账号(对公账户) | 地址 | 种植面积(亩) | 核实面积(亩) | 订单申报面积 | 经办人签字 | ||
乡(镇、街道) | 村 | |||||||||||
合计 | ||||||||||||
村级核实意见(负责人签名、公章) | 乡镇(街道)核实意见:(分管领导签名、公章)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附件2
2023年订单申报汇总表(乡镇、街道)
乡镇(街道): 品名(早/中晚稻):
编号 | 户主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开户银行 | “一卡通”账号 | 地址 | 种植面积(亩) | 核实面积(亩) | 订单申报 面积 | ||||
乡(镇、街道)) | 村 | ||||||||||||
合计 | |||||||||||||
乡镇(街道)核实意见: (签字、公章) | 乡村振兴服务集团核实意见: (签字、公章) | 农业部门核实意见:(签字、公章) | 粮食部门核实意见:(签字、公章) |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年月日 |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水市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订单粮食”工作的通知.pdf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松阳县财政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丽水市分行关于做好2023年“订单粮食”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