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松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00266429_x/2023-18157     发布机构: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8 16:32:26

文号:松农发〔2023〕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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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现将《2023年松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松阳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2023年工作计划》《丽水市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松阳县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和重金属污染防治2023年工作计划》精神,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有效管控农田土壤环境风险,严格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降低粮食等农产品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促进松阳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年完成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1203亩,其中:安全利用类任务1188亩、严格管控类任务15亩,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 93%以上;加强耕地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预警工作机制;继续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示范,构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的技术体系、工作体系,进一步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促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质量类别动态管理。实施农用地土壤分类管理,组织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依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指南》(环办土壤〔2019〕53号)等要求,应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变化、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效果等情况,开展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与修复的耕地和水稻等协同监测,适时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分布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按程序动态调整“三类区”。

      (二)深化中轻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逐步建立“防、控、治”为核心的受污染耕地分级分类分区管控体系,科学指导全县农用地分类保护、修复与管控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计划,明确本行政区域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实施以“原位阻隔治理、低累积品种替代、水肥优化调控”为主要技术的水稻等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到2023年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3%以上。

       (三) 加强严管区耕地风险管控。优化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和农业“两区”空间布局,根据《关于开展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回头看”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快落实严管类耕地粮食生产功能区调整的通知》要求,加强严管类耕地种植情况跟踪监管,严防种植结构已调整的严管类耕地出现反弹回潮。针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在全面落实种植结构和用地功能调整基础上,鼓励通过生物修复等措施,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水平。


      (四)开展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依托省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科研院校技术力量和优势,实施中轻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应用和示范推广项目,不断优化安全利用技术,总结集成一批成本低、易推广、效果好的综合治理技术模式,为我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监测评价和核算评估。开展11个省级点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年度监测预警工作,执行农田土壤环境质量定期报告制度。同时,根据国家、省“土十条”考核规定,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不少于5个农产品协同监测,年底前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评估和核算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领导小组,压实各级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考核,并切实抓好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大扶持力度。要确保重点地区、重点作物(水稻)安全生产相关物资(技术)措施落地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稻(蔬菜)农产品监测等工作经费,建立项目资金使用评价机制。


      (三)强化技术支撑。充分发挥省内外科研院校技术优势,积极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攻关,按照“适宜、安全、稳定”相结合的理念,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推广和示范力度,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生产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如期完成。









2023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计划表

序号

工作名称

主要内容

  

1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贯彻落实国家“土十条”等要求,分解下达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制定本县工作计划。

14

2

召开安全利用工作会议

部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明确重点任务和年度实施计划。

5

3

组织实施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工作

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两类任务。

212

4

组织实施安全利用示范区建设

组织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作。

112

5

开展安全利用工作调度

实行季报表制度,汇报各地工作进度、工作成效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技术、资金等落实情况。

46911

6

开展全县农田土壤污染监测分析会

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年度定点监测和受耕地安全利用效果监测分析。

16

7

做好安全利用工作绩效评估和考核

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

1012

8

强化安全利用工作保障能力建设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安全利用资金投入。

112

 

 

 

 

 


抄送:丽水市农业农村局,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7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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