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现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3 年粮油等五个产业技术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科发〔2023〕13 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2023年省产业技术项目实施计划和资金补助计划” ,现将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8-8062730。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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