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和丽自然资规法〔2022〕15号《关于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6月17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079653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名称: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坝后压坡体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竹源乡黄庄村村民委员会
4、适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0.8650公顷
6、使用期限: 四年
7、公示期限:2023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17日(10天)
8、公示地点: 竹源乡黄庄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