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松阳县公安局
行政执法范围:松阳县
行政执法领域:公安系统
监督举报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12号 邮编:323400
举报投诉电话:0578-110
一、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
单位名称 | 地 址 | 举报投诉电话 | 派出机构情况 |
松阳县公安局 | 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12号 | 0578-110 | 西屏派出所、江南派出所、园区派出所、古市派出所、大东坝派出所、象溪派出所、玉岩派出所 |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3/8/art_1229358759_4528701.html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范》、《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拘留所执法细则》《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 《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
三、松阳县公安局机构职能/view/art/2021/3/30/art_1229360965_118621.html
四、执法人员、执法辅助人员名单
1.松阳县公安局执法人员名单
2.松阳县公安局执法辅助人员名单
五、执法程序
六、救济渠道和举报方式
1.救济渠道
(1)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等权利。
(2)救济途径:
向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2.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1)电话投诉:0578-110
(2)书信投诉:松阳县公安局
地址: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12号
(3)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政务投诉举报平台。
七、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松阳县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2、松阳县公安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3、松阳县公安局执法全流程记录事项清单
4、松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3/19/art_1229360735_3576439.html
5、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