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索引号: 00266428_1/2023-17657     发布机构: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3-06-27 08:59:32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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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详细地址 

松阳县长松东路19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 

0578-8062261 

邮编 

323400 

  

单位职能 

(一)组织拟订全县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落实执行地方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食品安全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处理。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以及爱国卫生工作,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的全县牵头工作。  

(七)组织并监督实施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承担来松的中央和省市领导、其他重要外宾以及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和县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浙江、健康丽水和健康松阳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政策措施。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实施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决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并组织实施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牵头组织协调全县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和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5.中药产业发展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负责医疗机构中药临床应用研究的管理,组织开展中药人才培养。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涉及中药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县经济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培育中药产业骨干企业,支持和指导中药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创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牵头拟订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政策,统筹协调中药材产业发展,负责中药材基地项目申报及基地建设,负责牵头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指导和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与推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导木本中药材生产,加强对珍贵稀有药材的保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中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管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负责中药材专业市场的培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中药材市场管理和中药广告的管理。县科学技术局负责实施中药产业现代化科技攻关,组织实施中药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县财政局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投入。县招商局配合做好中药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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