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7070073_2/2023-17834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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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6-20 |
文号: | 板政〔2023〕26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99S-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营商环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板桥畲族乡政府对2023年4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乡班子会审议通过,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3年7月21日起施行。
附件:予以废止的板桥畲族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予以废止的板桥畲族乡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板桥畲族乡2022年度畲药材种植专项激励政策》的通知 | 板政〔2022〕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