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日拟对松阳县大东坝镇团结水库工程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462_8/2023-17319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发布时间: 2023-06-02 10:18:38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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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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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大东坝镇团结水库工程

松阳县大东坝镇

松阳县水利局

工程总投资19898万元,总库容 147.62m³,水库坝址以上集雨面积2.3k㎡,旁侧流域引水集雨面积 1.37k㎡,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放水建筑物、引水及供水建筑物、道路工程等组成,工程规模为小(1)型水库,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任务以供水、灌溉为主,结合改善生态环境等综合利用。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施工期基坑排水、砂石加工系统生产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和汽车、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山林灌溉。

废气: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施工期对施工道路进行养护、清扫、洒水,冲洗车辆轮胎;砂石加工采用彩钢板封闭,全过程采用湿法作业,采取除尘设施;混凝土拌和系统采用全自动管道输送,粉尘采取除尘设施;临时堆料场采用定期洒水、彩布条覆盖等措施;选用带除尘器的钻机,爆破时尽量采用草袋覆盖爆破面;运营期油烟废气经家用油烟机处理后楼顶排放。项目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管理站食堂油烟废气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小型规模标准。

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爆破过程中的振动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的标准;运营期水泵、管理维修等产生的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弃方运至副坝下游的弃渣场;收集粉尘、污水处理污泥外售制砖厂;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更换的机械配件外售综合利用;对库区清理的固体废弃物进行专门收集,并运出水库淹没区进行无害化处理。

生态:按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植被复绿等工作;科学合理设定生态流量,做好生态流量下泄工作。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62日至20236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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