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阳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33252877070942X5/2023-17518     发布机构: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19 15:46:07

文号:松政办发〔202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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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松阳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松阳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城市整体环境品质,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全面推进省示范文明县城创建,打造“温暖型县域”,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区跨越发展的“田园松阳”新篇章,根据住建部、中国残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相关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主线,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省级“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创建,进一步加快乡村共享无障碍环境建设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城市文明程度,开展无障碍环境专项体检,厘清现状短板,加大无障碍设施集中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提高我县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水平,打造“全龄友好”的无障碍环境。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以评促建,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同机制,完善无障碍地方性标准,基本形成无障碍环境建设格局,按照2023年启动创建、编制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基本完成无障碍设施改造和试点示范,2024年完成查漏补缺迎接考核验收的目标,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

三、工作任务

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申报与考评管理办法》和松阳主导编制的国家标准《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要求》、地方标准《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乡村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指南》等法规、标准,结合城市体检、城市有机更新等工作,针对城区建成区范围内已建成的主要城市道路、背街小巷、交通出行设施、重要公共建筑、居住社区、公共空间的无障碍环境进行改造提升,新建和在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及本地无障碍标准的要求建设,最终实现“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总体目标。

(一)实现安全便捷

1.城市道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建设。开展城区重点街区道路改造和建设,重点对环城西路、新华路、长松路、太平坊路等14条道路的人行道及人行横道各路口坡化改造,主要街区人行道设置盲道,城区主干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的安全岛能使轮椅通行;创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及视觉障碍者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配置过街语音提示装置率达到100%;结合道路综合改造工程,提升无障碍环境品质。新建城市道路无障碍通达率100%,既有道路无障碍改造达标率80%。(责任单位:建设局、公安局)

2.交通设施和公交线路改造建设。对火车站、综合客运枢纽等公共交通设施开展改造和建设。重点对松阳火车站、松阳汽车站、重点区域公交车站、大型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公共交通工具应逐步适应残疾人的需要,按照城市公共汽电车无障碍标准进行改造,不具备改造条件的需提供无障碍服务措施作为补充,同时配置无障碍导乘系统,为打造松阳县全域无障碍旅游提供交通保障。城区新建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既有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改造达标率80%,市内公共交通线路无障碍达标率80%。(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乡服集团、建投集团、金华车务段松阳站)

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在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第三中学、松阳县第五中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城北小学等5个学校操场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因地制宜设置无障碍设施。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教育局)

(二)实现健康舒适

4.对居住社区(小区)、居住建筑进行建设和改造,完成“无障碍示范社区”改造,确保新建居住社区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新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既有居住建筑无障碍改造达标率80%,既有居住社区无障碍改造达标率80%。(责任单位:建设局)

5.实施100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和辅助器具适配,重点解决坐卧起居、如厕洗浴、烹饪清洁和行动转移等基本需求。确保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100%。(责任单位:残联)

6.实施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和辅助器具适配,重点解决坐卧起居、如厕洗浴、烹饪清洁和行动转移等基本需求。确保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率100%。(责任单位:民政局)

(三)实现多元包容

7.确保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既有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达标率80%。(责任单位:建设局、经济商务局、教育局、文广旅体局、卫生健康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

8.对县行政服务中心、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等4家政府公共服务大楼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责任单位: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

9.对松阳县第一中学、松阳县实验小学集团学校(城南校区)、松阳县第二实验幼儿园、松阳县人民医院、松阳县中医院(新院区)等教育医疗场所进行无障碍改造,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责任单位:教育局、卫生健康局)

10.对各专业市场、银行网点、电力服务网点、移动服务网点、电信服务网点、联通服务网点等商业生活服务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邮政、银行、电信等公共服务建筑设低位服务设施,宾馆、酒店配备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责任单位:经济商务局、文广旅体局、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银保监监管组)

11.对松阳县图书馆、松阳县文化馆、黄家大院、延庆寺塔、大木山游客中心、明清古街、独山驿站等文旅公共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采取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改造,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无障碍标识及信息无障碍改造,全面提升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水平。(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

12.开展生态滩公园、江滨廉政文化公园、水文公园、消防主题公园、市政广场、双龙广场、天元现代广场等公园绿地改造和建设,采取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停车场设置无障碍车位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空间无障碍环境水平;对公共厕所进行无障碍改造。确保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广场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独立式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设置率80%。(责任单位:建设局、文广旅体局)

13.对培智学校、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等福利场所的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楼梯、无障碍电梯、无障碍厕所,低位服务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确保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设施设置率100%。(责任单位:教育局、民政局、残联)

14.信息交流无障碍环境建设。优化提升各类媒体播放方式、改造提升各类网站,到2023年底,实现基本生活服务场所信息交流无障碍全覆盖。县电视台《松阳新闻》栏目配备字幕、《每周要闻》配播手语,县级公共图书馆应开设视力残疾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应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政府网站、政务APP无障碍和适老化建设达标率80%,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覆盖率80%。(责任单位:文广旅体局、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融媒体中心)

四、工作分工

根据《创建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县工作标准》要求,按照“谁建设、谁改造、谁维护”,“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跟踪督办”的原则,城区规划区内各类建筑物,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行业组织实施。

(一)发改局:负责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项目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的审批;督查指导相关项目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

(二)经济商务局:负责督促落实大型商场、超市等建筑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落实全县无障碍信息的推广工作,负责督促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运营商落实服务无障碍以及相关建筑场所的无障碍建设和管理。

(三)教育局:负责督促落实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残疾人教育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培养学生树立无障碍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尊老爱幼、尊重和帮助残障人士良好社会氛围。

(四)公安局:负责城区道路无障碍通行中的各种交通信号、标志标线、过街语音提示装置等相关无障碍交通设施监督工作;负责城市道路违法停车管理,确保城区道路无障碍设施通畅;配合开展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宣传、迎检。

(五)民政局:负责督促落实民政系统所属养老服务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等工作。

(六)财政局:负责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资金保障;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办公经费保障;做好绩效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新建项目规划审查阶段,邀请县无障碍主管部门参与审查,提前告知业主和设计单位应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对建筑和场地开展无障碍设计。

(八)建设局:负责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设计、审图单位严格落实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有关要求,在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会审、工程验收时邀请县无障碍主管部门参与审查和验收;牵头做好新建、改建的城市道路、公园、广场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无障碍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等工作;牵头负责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无障碍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按要求规范在停车场及道路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九)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落实城市公交站点及交通运输工具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水利局:负责督促落实下属水利设施等相关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文广旅体局:负责督促落实景区、酒店、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旅游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卫生健康局:负责督促落实下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

(十三)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落实应急避难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

(十四)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落实农贸市场、相关专业市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辖区内城区道路、盲道、坡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执法管理,指导公共停车场业主方在公共停车场设置残疾人免费专用停车位或对残疾人驾驶车辆予以免除停车费,对侵占和损坏城市公共无障碍基础设施的行为依法查处;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等工作。

(十六)融媒体中心:负责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报道,刊播无障碍公益广告,县电视台新闻栏目配备字幕,每周播放手语新闻节目,全面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十七)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机关、单位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十八)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负责信息无障碍环境建设,负责督促落实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十九)残联:负责残疾人家庭、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和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设计方案评审、项目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监督、检查、迎检等工作。牵头成立无障碍环境技术专家组,培训、指导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组织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工作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人类工效学 家居无障碍设计要求》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组织残疾人代表参与无障碍环境体验。

(二十)乡服集团:负责下辖景区景点的无障碍环境改造和维护管理、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二十一)建投集团:负责开展新建城市道路、公交站点、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等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工作,负责开展交通运输工具无障碍改造和维护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宣传和迎检工作。

(二十二)银保监监管组:负责督促落实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

(二十三)金华车务段松阳站:负责做好松阳火车站的无障碍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

(二十四)西屏街道、水南街道、望松街道、新兴镇、板桥乡:负责做好所属辖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协助做好宣传、督查、迎检等工作。

其它若有未列入上述部门分工负责的内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督促检查。

五、工作计划

围绕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总体要求,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

(一)申报谋划(2023年3月—2023年6月)

明确创建范围和目标,编制发布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组建创建日常机构,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协同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开展无障碍环境专项体检,编制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工作,推进相关制度、技术标准的落地和宣贯,初步形成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氛围。根据申报要求,提交创建申报资料。

(二)全面推进(2023年6月—2024年4月)

根据专项体检报告和发展规划,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改造方案和计划,对标对表,按照试点示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进无障碍项目建设和改造工作。开展影像资料脚本大纲编写和素材拍摄,建立完整的台账资料。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浓厚创建氛围。畅通专家、社会各界及残疾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机制,及时吸纳并做好整改。

(三)完善评定(2024年5月—2024年6月)

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考评标准》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自检,迎接省住建厅和省残联组织的评估,查漏补缺,向住建部和中国残联提交评选认定材料。

(四)组织迎评(2024年7月—2024年12月)

接受专家组评选认定材料预审;迎接第三方评价和社会满意度调查;迎接住建部和中国残联组织的现场考核评定。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创建机构。为保障创建工作持续顺利推进,成立松阳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全面组织创建工作,组建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同宣传部做好无障碍建设、社会满意度测评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残联,成员由建设局、残联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督导创建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根据任务分工要求(任务清单见附件2),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任务措施,加快项目实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创建任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将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科学编制项目建设资金预算和计划。同时要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创建工作,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四)浓厚创建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无障碍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健全监督机制,通过督查、例会、现场推进会等方式,健全监督问责机制,落实职责,压实责任,保证无障碍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松阳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松阳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任务清单.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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