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数字赋能县域发展,切实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撬动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换,积极探索实践电子商务兴农·争当共同富裕模范生的新路径,努力成为全省展示山区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实践的“重要窗口”,进一步优化县域电子商务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推进我县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松阳县支持电子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制订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发布《松阳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二十条意见(试行)》(松政办发〔2021〕6 号)、《松阳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2〕24号)等文件。随着电商经济飞速发展,现有的电商政策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电商的发展需求。为此,结合我县企业实际情况,并充分参考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修订了《意见》,进一步优化了政策体系。
二、《意见》出台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建设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117号)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意见》的内容主要包括:招引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培优育强、鼓励跨境电商、引导企业集聚、建设直播基地、共富工坊、茶叶供应链、培育人才等。具体如下:
(一)提升电子商务经济发展规模
招引头部电商企业来松经营,引导本地中腰部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支持专业的MCN机构入驻。
(二)提升电子商务集聚发展质量
开展年度综合绩效评价,根据企业综合评价得分,确定企业评价结果,并进行分档奖励。鼓励建设直播基地、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引导电商企业集聚发展。
(三)提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茶叶电商供应链服务我县茶叶电商。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购买电子商务服务,根据年度工作任务书完成情况所核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时间拨付金额。支持电商人才体系建设,鼓励各电商主体申报各级荣誉。
四、《意见》有哪些重要的变化?
(一)做大做强条款的申报
之前的政策:给予电商企业网零首次上台阶和增量的奖励。
现在的政策:电商企业网零达到一定门槛和增速后给予分档奖励,新注册企业奖励额度更高。
(二)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条款的申报
之前的政策:对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按首次装修、新购置设备的审定投资额给予30%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现在的政策:对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按首次装修、新购置设备的审定投资额给予40%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意见》施行时间
本意见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2023年度奖补政策兑现按本意见执行。原《松阳县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松政办发〔2022〕24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机关和咨询方式
解读机关:松阳县经济商务局
解读人:叶建斌
咨询方式:0578-880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