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拟对浙江荆虹科技AI视觉传感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荆虹科技AI视觉传感器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 松阳县瑞阳大道198号 | 浙江荆虹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租用浙江万基光学有限公司闲置工业,购置粘合机、键合机、封合机、固化机、纯水制备机等生产设备,以线路板、芯片、镜头、镜座、UV胶水、清洗液等为原辅料,采用清洗、贴合、键合、封合、点胶、固化等生产工艺,建设形成年产100万台套摄像头、视觉传感器产品的生产能力 | 通过网站公示方式,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清洗废水收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经“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预处理达《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标准后,汇同纯水制备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松阳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废气: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固化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本项目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废金线、污泥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清洗液桶、废胶水包装等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8-8801565
地址:松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86号窗口后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