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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民政局、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 2022 年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工 作的通知》(浙民助〔2022〕79 号)要求,结合半年来我市临时救 助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强调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 度重视临时救助的救急难作用,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里底线事件发生。原则上对临时 救助的投入只增不减,统筹使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年底前确保 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率达 80%以上。
二、要重视因疫、因灾人员
对因疫情、因灾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家庭,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第一时间将小额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到位,要压缩 经办时限,提高临时救助制度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对存在重大生 活困难的,要采取“个案会商”方式确定救助标准,提高救助水 平。
三、要关注“异乡人”
要切实解决工作存在的对外来人口救助积极性不高,救助力 度不大,以及救助流程过于繁琐等问题,要扩大临时救助覆盖范 围,主动关爱疫情下遇困的“异乡人”,加大对外来人口的临时救 助力度。
四、要强化主动发现
依托镇、村两级民政人员、网格员和疫情防控排查人员,通 过信息共享、入户排查、上门走访、来信来访等途径,全面了解 辖区内弱势群众的生活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到相应救助 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