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6437_x/2023-17154 | 主题分类: | 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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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松阳县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05-18 |
文号: | 松教〔2023〕20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SYD04-2023-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民办幼儿园: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奖励补助,加快推进我县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教基〔202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建立浙江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4号)、《松阳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松教〔2022〕40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奖励补助办法。
一、奖补对象
全县范围内普惠性等级民办幼儿园。
二、生均公用经费奖补标准
办园行为规范,达到等级园标准以上,且收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2倍,给予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年奖补。
三、等级幼儿园奖补标准
(一)园舍建设达标奖补。通过政府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建幼儿园,园舍建设标准达到省一级、二级幼儿园创评指标的,给予每班 25万元、15万元的奖补(其中幼儿园建成开园后奖补60% ,省等级园创评获批后奖补40%)。
(二)晋等升级奖补。鼓励幼儿园创品牌上等级,被评为浙江省一级、二级的幼儿园,凭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文件,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的奖补。
(三)优质园生均奖补。鼓励幼儿园争创等级幼儿园和等级提升,实行等级幼儿园奖补措施。等级幼儿园奖补标准以幼儿园学生数计算,省一级园给予生均400元/年奖补,省二级园给予生均200元/年奖补。
四、持证教师奖补标准
当年全园教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当地上年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幼儿园,每名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并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的专任教师给予每人6000元/年奖补。
五、教师持证率奖补标准
幼儿园聘请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任教,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100%、且不存在专任教师持证挂靠现象的,给予每人1000元/年奖补。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和《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配齐配足保教人员,专任教师持证率达到100%、且不存在专任教师持证挂靠现象的幼儿园,给予生均100元/年奖补。
六、等级“平安校园”及人防奖补标准
(一)等级“平安校园”奖补。根据松阳县幼儿园等级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经年度考评,达到5A级的等级园奖补2500元,达到4A级的等级园奖补2000元,达到3A级的等级园奖补1500元,达到2A级的等级园奖补1000元。若在省市平安建设、食品安全、“除险保安”暗访中存在扣分现象,每一项降一个A扣除等级平安校园奖补500元(可累计),直至扣完为止。
(二)“人防”奖补。民办等级园必须按规范配备专职保安,不得兼职。给予保安人员配置经费补助,补助标准结合日常督查保安在岗履职情况,经年度考评后,按照公办学校专职保安工资的40-45%确定。
七、幼儿园规范办园办学要求
幼儿园应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在金融机构开设独立账户、独立建账,所有收支在对公账户内真实反映。委托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收支合法、规范,园舍建筑和设备使用率、完好率高,能定期更新。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合格。财务管理规范,自觉接受财政、教育、物价的监督检查。各幼儿园财务经符合资质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并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认定后,才能享受奖补;审计不合格的取消奖补;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八、幼儿园等级园规范发展要求
各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等级园标准规范办学办园行为。发现专任教师持证挂靠现象,按照发现人数核减持证教师每人6000元/年的奖补,涉事幼儿园不得享受教师持证率奖补即教师(所有专任教师)持证率每人1000元/年和生均100元/年的奖补政策。幼儿园因办园行为不规范导致年度办园水平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不予享受本奖补政策。
九、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要求
幼儿园奖补资金的使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幼儿园必须认真落实等级幼儿园创评指标要求和浙江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相关要求。根据以上使用项目,各幼儿园须提交当年度教师薪酬发放账册(须通过银行代发教职工薪酬),以及下年度提高非编教师待遇工作方案;培训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须提供有效的财会原始凭证。
本办法自2023年6月18日起施行,《松阳县民办幼儿园经费奖励补助的规定》(松财行〔2019〕28号)同时废止。2022年奖补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松阳县教育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