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号)
潘黎明因个人原因,松阳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去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潘黎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松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