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 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2023年1月18日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任免”的规定,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设立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松阳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委员:阙晓明 副主任委员:徐发余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毛先法 叶云宽 蔡卫民 松阳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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