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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人大:“三个化”工作法提升代表履职管理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2023-05-18 16:21:42  作者:王潇磊  责任编辑:松阳人大点击数:

近年来,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代表履职管理质效提升,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提升代表履职质效,确保各项工作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反映人民呼声。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考核制度,“积分化”管理让履职成效更直观。在制定出台《松阳县人大代表履职登记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数字化改革,开发出“松智汇”应用场景等数字化管理工具,对代表履职实行“积分制量化”管理。将县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参加会议、视察调研 、提交议案、联系选民、述职等内容进行量化,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年度,按分值来评选优秀代表,并把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代表连任人员的重要依据。

二是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制度,“全程化”记录让履职事迹更详实。在全县推行代表“一人一档”管理模式,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档案化“线上”“线下”同步管理机制,确保履职事迹随时可查、可看、无遗漏。履职档案的内容包括代表换届选举期间各类个人资料、代表基本信息登记表、代表履职登记表、代表领衔提出的议案及建议、履职活动照片、走访选民情况、代表履职笔记及其他资料等。“电子档案”记录在“数字人大”应用手机端的“时光轴”中,图片、文字、定位详实;“纸质档案”由全县各人大代表联络站负责收集和管理,采取随时收集存入,一年一检查,届末汇总装订留档。

三是建立代表向选区述职制度,“常态化”汇报让履职活力更充沛。制定出台《松阳县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实施办法》,搭建代表向选区述职的“展示台”,定期汇报倒逼代表履职质效提升。该办法要求县人大代表在每届任期内应向选区至少述职一次,其中口头述职人员原则上不少于选区代表总数的30%。代表述职情况将作为代表履职考核、换届时推荐连任代表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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