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 号)文件精神,经乡镇(街道)自查,37名低收入农户子女在2020-2022年未申报并享受当年度雨露计划教育补助资金,共计19.8万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从5月16日至5月25日,共10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形式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578—8811550(发展规划科),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长松路258号。
附件:附件:拟补发松阳县2020-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情况汇总表.xlsx
松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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