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局相关科室、纪检组、县财政局等部门对2023年松阳县农业“双强”项目进行现场勘查、评审。现将2023年松阳县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等内容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2023年4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相关项目有异议,可向松阳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实名反馈,联系电话:8010058。
附件:附件:松阳县2023年农业“双强”项目建设计划表.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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