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关于拨付第三批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29_x/2023-1692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3-04-28 16:45:29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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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茶香牧业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20〕9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新(扩)建万头以上规模猪场产能核定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0〕4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2019年8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建(扩建)年产能在万头以上,并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验收确认的规模猪场,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时的设计出栏产能,省财政按每万头10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根据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浙江茶香牧业有限公司开展产能核定及竣工验收结果,经测算核定你单位产能为10万头,核定拨付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共计1000万元前期拨付给你单位第一批、第二批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共计550万元,现拨付给你单位第三批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450万元资金从《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4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号文件中列支。

附件: 松阳县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拨付清单附件 松阳县生猪增产保供综合奖励资金拨付清单.docx

松阳县农业农村局              松阳县财政局

2023年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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