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松阳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回收代办点财政奖励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年度松阳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回收代办点奖励资金拟发放对象予以公示。
若对以上拟发放对象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后七日内来人、来函、来电向松阳县市场监管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联系人:吴越峰、游可卿,联系电话:0578-8806762。
地址:松阳县青云路20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615室。
附件:附件:2022年度松阳县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临时回收代办点奖励资金拟发放对象及金额明细.xlsx
松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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