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市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丽水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一体化建设增资协议》(合同编号:LSDB2021004号)以及《松阳县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通过公司申报并经我中心审核,决定给予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补助234.82万元、保费补贴78.72万元,退回往年保费补贴0.69万元,此次补助资金共计312.85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3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真实身份向我中心书面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中心将按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密,并对书面意见进行研究,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府前街1号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编:323400
联系单位: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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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大数据和金融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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