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兑现光粒(松阳)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装修补助的公示

时间:2023-04-18 16:47:33 来源: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各相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2021年松阳县第88、89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AR智能眼镜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投资框架协议》,通过企业申报并经本单位审核,光粒(松阳)科技有限公司已符合上述协议第三条第2点约定的奖励条件,决定给予其厂房装修补助406.7万元,现向社会公示。

该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72093,联系人:陈金辉。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科。(地址:松阳县青云路208-1号;邮编:323400)。

三、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名,开发区管委会按规定对其身份保密,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附:光粒(松阳)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装修补贴兑现明细

序号

企业名称

政策依据

奖励内容

1

光粒(松阳)科技有限公司

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1]18号、19号

厂房装修补助:项目一期乙方厂房装修和净化车间约1500平方米按千级净化车间标准予以补助。装修工程由乙方负责,甲方给予装修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450万元。根据改造合同和付款凭证,甲方委托专业机构对车间改造实际工程量审核审计完成后一个月内拨付。

浙江松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8日            

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