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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自然资规办〔202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和丽自然资规法〔2022〕15号关于丽水市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审批和管理过渡期政策的通知。现将临时用地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4月21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 0578-8079653
1、使用临时用地单位名称: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 浙江松阳抽水蓄能电站补充专项地质勘探及其配套项目上库前期进场道路临时用地
3、土地权属单位: 玉岩镇何山头村村民委员会
4、适用范围: 详见附图
5、用地面积: 0.7525公顷
6、使用期限: 一年
7、公示期限: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1日(10天)
8、公示地点: 玉岩镇何山头村临时用地使用现场
松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0日